| 关于建立接受人大定向视察工商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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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2 5:3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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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商所(队)、局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外部监督,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准,推进“两建一创”活动深入开展。根据xx市工商局的要求,今年分局邀请xx市人大对工商行政执法开展定向视察,这对工商部门来说是一次重要的社会链接,对于人大代表以及人民群众认识工商、了解工商、理解工商,推动工商工作将起到很好的作用。为扎扎实实地开展此项工作,分局决定,建立接受人大定向视察工商有关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向人大定向视察组汇报全年工作情况及下一年工作思路,听取意见建议。
二、检查、考核制度。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人大定向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和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列入单位责任目标考核。
三、上门走访制度。局领导不定期上门走访联系所所在地的人大定向视察组成员,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联系人大定向视察工作的局领导和联系人,每季度上门走访一次人大定向视察组组长,汇报近期重点工作,交流有关信息,听取意见建议;各工商所所长,每二月上门走访一次所在地的人大定向视察组成员,汇报有关工作,听取意见建议。
四、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本单位、本地发生的重大事件、突发性事件在及时向上级工商机关、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的同时,即时向人大定向视察组报告,尽早沟通,争取主动。
五、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将分局开展的重点工作、活动的小结以及一些文件资料寄送给定向视察组成员。
六、网上联系制度。利用xx政务网络平台,采取电子邮件的形式,即时将分局开展的有关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和人大定向视察组提出的涉及全局性工作和局重点工作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反馈给定向视察组。
七、意见反馈制度。对人大定向视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以科所为单位及时反馈给定向视察组成员。
各单位要按照分局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把制度落到实处。同时,平时要注重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有关台帐,便于对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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