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生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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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4 7:4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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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稿件一篇加10分。属两人以上合作的稿件,所加分数平均分配。
三、奖惩
经考核,最后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为优秀,评为当年度局先进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连续两年考核评为优秀的,优先晋级、晋职、入党、提拔;经考核,得分在80分—94分的为良好,得分在60分—79分的为合格,60分(含)以下的为不合格。被评为不合格人员的,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当年度不予晋升工资、行政职务和技术职称,不予办理聘干手续。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给予待岗半年的处理,待岗期间每月发生活费300元。连续三年被评为不合格的,按下岗处理,发最低生活费。对全年累计旷工一周(含)以上,全年请事假累计达两个月以上的,扣除全年岗位津贴。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考核的组织领导,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名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明确一名副科级干部具体负责这项工作,抽调部分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本考核方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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