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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解决“三农”问题、推进“三农”工作的“又一次革命”。**县工商局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抓住这一时代命脉,结合**实际,坚持以市场监管为核心,认真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以推进茶叶、粮食的产业化发展为重点,全力实施“精品名牌”战略;以扶持名优产品和重点企业为重点,切实规范“订单农业”的健康发展;以促进城乡商品流通为基础,积极培育和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以维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根本,实施了“12315”进村入户活动。五措并举,扎实推进**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积极引导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
**是久负盛名的鱼米之乡,素有“烟县、酒乡、茶城、粮仓”之称。然而,由于长期的固步自封,在2004年前,全县仅有农副产品注册商标4件,其中有2件茶叶商标还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国营茶场申请注册的。由于没有自己的品牌,虽然是“茶好、米香”,却无人识津,只能作他人“嫁衣”。以茶叶为例,我们的农民仅以几十元一斤的价格出售给浙江、福建、江苏的茶商,经过他们简单的包装后,**茶叶摇身一变,成了“西湖龙井”、“碧螺春”等名优茶,身价也随之上涨为几百元甚至上千元一斤,而农民却没有因此而丰收。对此,**县工商局认真审时度势,以服务“三农”为目的,充分履行职能,开展了“引导企业实施品牌拉动战略,增强产品竞争能力,用商标快车拉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活动。把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行品牌战略,提高商标注册意识。
在工作中,一是采取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企业介绍经验等形式,全面提升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品牌意识。二是针对县内注册商标少、注册商标难的问题,于2004年3月、2005年8月两次开展“商标注册服务下基层”活动,邀请了省工商局商广处、省商标事务所等有关领导和专家到**现场为企业和个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活动期间,共接受咨询136人次,免费为企业查询注册商标130个,受理注册商标申请47件。三是为做大做强**茶叶产业,树立**茶叶品牌,于2005年5月协助政府申请注册了该县第一个证明商标“**翠芽”(也是全省第四个证明商标)。还帮助注册了“西部茶乡”、“西部茶海(39类)”、“西部茶海(41类)”、“西部茶城”、“茶海公园”5个商标,进一步提升了**茶叶的知名度。四是开展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专项行动,维护了“**翠芽”等注册商标的知识产权,拓展了**茶叶的品牌效应,保护了名优品牌,进一步提升了**茶叶的知名度,使**县茶叶产业跃上一个新台阶。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通过**县工商局的辛勤努力,商标战略成果显著,捷报频传。“茅贡牌”系列大米在全国屡获金奖,有“中国第一大米”之美誉。**县“茗茶牌”、“栗香牌”**翠芽获得第五、六届“中茶杯”全国名茶一等奖;“遵义毛峰”获贵州省名茶称号;“兰馨”商标获贵州省著名商标和省消费者协会推荐绿色商品。“夷州牌”、“黔康牌”、“国翠飘香牌”**翠芽、“兰馨牌”兰馨雀舌分别获中茶杯金奖、银奖、优秀奖;“国翠飘香牌**翠芽”获第五届国际名茶评比金奖。如今茅贡牌大米和**翠芽已成为全国的知名品牌,产品也畅销国内外,农民的种粮、种茶积极性也大幅提高,人均收入稳步增长。
二、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把维护和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工商局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三农”服务工作,成立了农资市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量化方案,结合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逐步建立起农资经营企业规范经营的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分阶段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第一阶段是开展以种子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第二阶段是开展以化肥、农药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第三阶段是开展以农机器具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切实做好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二是对农资经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落实“备案制、备查制、台帐制”,继续实行和完善“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建立辖区内农资商品档案管理制度;逐步构建农资商品的监督网络。三是组成了以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红盾护农”行动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工商所的“红盾护农”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以促进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成立专门的“红盾护农”小分队加大对各种坑农害农行为的打击力度;五是进一步净化全县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先后两次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100余个种子、化肥、农药销售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对涉嫌有质量问题的32个品牌的化肥进行了抽样送检,确保流通领域的化肥质量。
近年来,**县工商局农资历市场管理力度,坚决从源头上扼住各种坑事件发生,先后查处了各各类涉农案件160余件,没收不合格农药1789瓶,不合格种子800余公斤,不合格化肥42.65吨,没收无合格证的农机器具21台,查处各种虚假广告70余件,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促进农民增收
**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5%,农业产值占全县国民生产总值的2/3,主要产业有大米、辣椒、茶叶、蔬菜、畜牧业等,并已形成规模,同时在这些行业中也存在着近百人农村经纪人队伍,他们走村入户,内联外引,对促进农产品流通,实现农业生产和市场对接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对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文化、法律意识等方面的原因,这支队伍也存在诸多问题,如法律意识淡薄,守法观念不强;守信意识较差,见利忘义;规模小,发展后劲不足。为了积极引导和培育农村经纪人发展,使县内的产业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县工商局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农村经纪人的健康发展。一是结合实际,采取降低或取消登记门槛。对县内的农村经纪人开辟注册登记的绿色通道,免费办理《营业执照》,并为取得合法市场主体资格提供优质服务,使从事农村经纪人活动的人员身份的合法化,行为规范化;二是鼓励和引导建立农村经纪人的行业自律组织。
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通过不断努力,目前全县已成立了黄家坝新绿蔬菜协会、兴隆镇红坪养殖协会、永兴优质大米种植协会、湄江镇核桃坝茶叶协会等,通过日常监管和待行业自律,逐步规范和壮大了我县的农村经纪人队伍;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完善合同条款,规范经纪人行为,确保农村经纪活动的良好秩序。如,2003年前,永兴镇部分经纪人在粮食收购活动中见利忘义,任意毁约,严重侵害了公司和农户的合法利益。对此我局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公司和农户家中开展调查研究,帮助修改和规范了收购合同,明确了公司、协会和农户的权利义务,保证了购销合同的履约率,同时加大了对不法经纪行为的坚决打击,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经过一年多治理,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目前永兴的粮食收购秩序井然,合同履约率达98%以上,2005年农民户均每亩增收400余;四是积极牵线搭桥,促进农民增收。如通过在兴隆红坪村建立养殖协会,将兴隆镇及邻近“猪偏二”统一登记管理,明确经纪人操作规程,规定了中介收费标准。“协会”则负责收集和公布外界的供求信息和行情价格,为农村经纪人建立信息通道。而经纪人则走村窜户联系收购生猪,在协会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数量将生猪交予协会联系的贩运人员运往广东、广西、福建等地销售,此举既规范了经纪人的经营行为,又解决农民的“销售难”问题,保证了该镇的生猪能够及时外销,为农民致富提供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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