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妇儿工委工作报告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 |
|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因特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31 16:35:45 |
|
1、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妇儿工委每年末要向市妇儿工委提交规划实施工作的书面总结报告或专项报告及下一年工作计划。
2、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及时向省妇儿工委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年度工作计划、有价值的工作信息经验等。
3、办好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简报,及时传递国家、省、市妇女儿童工作信息,指导交流工作。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妇儿工委每月至少要向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报送1条工作信息,每半年报送1项工作成果或经验。
4、开展妇儿工委好新闻、征文等活动,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每年通报一次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市)妇儿工委上报信息、工作报告、经验材料、情况反映等情况,定期表彰先进。
|
|
|
| 加入网摘:365Key
| 新浪ViVi
| 和讯网摘
| 天极网摘
| POCO网摘 |百度网摘| 文章录入:wm326 责任编辑:wm326 |
|
上一篇文章: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管理办法 下一篇文章: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