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联络员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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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因特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31 16:3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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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能,参与制定____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二、按照全国、省、市妇儿工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督促本部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及省、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三、参加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并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和有关情况。
四、深入基层,了解各地学习、宣传和贯彻《妇女法》、《两纲》、《两规》的情况,针对实施《两纲》、《两规》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当好领导参谋。
五、根据本单位工作思路,负责拟定本单位贯彻实施《妇女法》、《两纲》、《两规》的工作计划,每年11月底前写出年度工作总结。
六、协调、督促本单位妥善处理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事件。
七、配合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参与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的处理。
八、安排、组织“六一”儿童节的庆祝、慰问和法律咨询、宣传、服务等活动。
九、做好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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