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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余姿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的规定和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全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会议精神,余姿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就余姿区、乡镇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工作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换届选举时间
余姿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年XXXX月1日开始,到XXXX年9月30日结束。XXXX年9月XX日为选举日。XXXX年10月底前,各乡镇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1月底前,召开余姿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二、选举工作机构
根据《选举法》和《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的有关规定,余姿区、乡镇分别成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
余姿区选举委员会其成员由余姿区委、余姿区人大常委会和余姿区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会、妇联、团委、政府办各乡镇选举委员会、各街道选举办公室及区、市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共计53人组成。XX市委常委、余姿区委书记XX任选举委员会主任。余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XXX。选举委员会设办公室,XX兼办公室主任。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秘书、宣传、选民资格审查、总务四个组,分别承办选举工作的具体事宜。
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分布情况,各乡镇要成立选举委员会,乡镇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本乡镇的选举事宜;各街道要成立选举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各选区的选举工作。
三、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全区市县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的决定,余姿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人。
人大代表中,中共党员代表的比例不超过%,妇女代表的比例不低于%,少数民族代表占%。
四、选举工作要求
认真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政权建设,保障社会稳定,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希望余姿区辖区各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代表选举工作作为一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来统筹安排。要确定具体领导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并抽调得力干部抓好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选举工作,确保这次选举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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