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继续做好“双清欠”工作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对清欠工作的总要求,今年我市的清欠工作目标是“清理积欠,防止新欠”。目前我市仍有往年工程款积欠5485.6万元,其中,魏都区437.94万元,××县87.2万元,长葛市340.85万元,××县368.2万元,××市505.8万元,××县89.3万元。对这些积欠,各县(市、区)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清偿到位。
在防止新欠方面,各县(市、区)要全面推行工程建设担保制度,在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中继续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拖欠行为不良纪录和黑名单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对有拖欠行为的单位停止一切工程审批项目,停止招投标活动,在全市范围公开曝光,并追究施工单位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要通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积极推行工程担保与质量保证保险制度建设,加强市场准入与退出的监管,规范健全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和双清欠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我市的清欠成果。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众大量上访,造成社会不稳定的,按信访工作责任制,追究县(市、区)政府的领导责任。
四、着力改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
一是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07年全市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6.66万平方米。其中,××市区4.8万平方米,××市5.16万平方米,长葛市5万平方米,××县6万平方米,××县3万平方米,××县2.7万平方米。各县(市)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顺利进行。首先要搞好住房建设规划。各县(市)4月底前要完成排查、摸底工作,弄清本地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总体情况和经济适用住房实际需求量,有针对性地进行规划。住房建设规划要严格遵守“两个70%”的规定,即: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年度居住供应总量的70%;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其次要完善政策措施,规范建设和管理行为。市建委和各县(市)重点要研究制定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方法,招标确定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和廉租住房开发建设单位的办法措施;研究确定城镇低收入和住房困难家庭的划分标准,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
要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制度,加强对销售环节的管理,严肃查处开发企业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部门的违规行为。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市区(含三区一县)廉租住房制度去年7月份开始实施,已有212户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享受到了住房补贴。经过调查摸底,今年还有943户符合廉租住房补贴条件,年底前要全部落实到位。其他县(市)今年都要实行城镇廉租住房制度,6月底前制定出台廉租住房政策并开始实施,12月底前对80%以上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进行补贴,08年6月底以前做到应保尽保。6月底和12月底,市政府将对各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建设管理情况和廉租住房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政策不落实的县(市)进行通报批评;对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县(市),当地政府向市政府作书面检查。
五、打好关闭砖瓦窑厂、“禁实”和推广新型墙材攻坚战
按照省政府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要求,市政府决定打一场关闭砖瓦窑厂、禁实和推广新型墙材工作“三位一体”的攻坚战。
一是全部关闭砖瓦窑厂,切断实心粘土砖的生产源头。全市原有粘土砖瓦窑厂404座,截止2006年底,已关闭204座,剩余200座(其中××县82座,××市34座,长葛市35座,××县24座,××县25座),2007年底前要全部关闭。这一决策有利于保护耕地,有利于抢占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商机,也有利于关闭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县(市)政府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同时,要借鉴去年的经验做法,所有窑厂必须在10月1日前拆除制坯和取土设备,切断电源,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年底前关闭成功。
二是在××市城市规划区内,要阻断实心粘土砖的销售渠道。魏都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和××县政府要成立专门“禁实”工作组,定期对辖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检查,凡发现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予以纠正,并给予处罚;交通、交警和城管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实心粘土砖车辆的管理,一经发现,立即查扣、没收。其他县(市)要提前着手,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做好“禁实”的前期准备工作。各级建设部门要把好规划设计关,对未设计使用新型墙材的建筑工程依法不予施工图审查、不予办理开工手续、不予进行竣工验收。对多次制止仍继续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要吊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
三是大力发展新型墙材,满足城乡建设需要。据测算,全市年需生产用砖20亿块,现有新型墙材生产企业32家,年生产能力12亿块,缺口8亿块。同时,我市的新型墙材发展还存在着不均衡现象,市(区)周边新型墙材企业有20来家,年生产能力有7亿多块标砖,基本能够满足城市规划区内的需要,但周边县(市)特别是资源缺乏的××县新型墙材企业严重不足。因此,各县(市)要及早着手,统筹规划,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落实各项对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优惠政策,在保证新型墙材质量的前提下,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均衡、快速发展,解决关闭粘土砖厂后,县城及农村用砖问题。
此项工作由市建委、国土资源局共同组织实施,年底前对各县(市、区)“关闭、禁实”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按期完成任务的,可优先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凡完不成砖瓦窑厂关闭目标任务的县(市、区),暂停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安排。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