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低保覆盖面的不断扩大,低保户数量增加,低保工作中暴露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资金方面的问题。近年来,低保人数逐年大副增加,规范化管理进程加快,所需资金数量不断增多,加上X区对全区一类低保户低保资金上调20%,导致区财政压力加大。同时,省级配套资金的到位不与月同步,影响到X区低保金的按时发放。
(二)管理方面的问题。
1.家庭收入难界定。全区2007年最低生活保障线是156元,但这并不是说每个低保家庭均发放给每个人156元,而是要在扣除家庭实际收入后,进行补差,家庭实际收入的核算包括失业救济金、退休金、下岗后领取的基本生活费、打零工的收入、亲友的资助等所有收入。家庭收入隐形化是近年来低保家庭收入界定的最大难题,部分人通过隐报、瞒报等手段掩盖自己的实际家庭收入,而管理人员在调查中得不到相关部门的配合,银行存款、私有房产等做为公民的隐私权,民政部门无权强行查看,每个低保家庭的实际收入非常难确定。因此,对低保家庭实际收入的审定只能依靠对本人和邻居的询问,掌握的情况真实性难以保证。
2.动态管理阻力大。因低保家庭收入不固定,民政部门与社区工作者要定期跟踪随访低保家庭,以随时了解最新情况,而对低保户跟踪随访的间隔时间,根据对象性质来确定。一般对三类低保户每月随访一次,二类低保户每季度随访一次,一类低保户则是每年随访一次。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许多低保户采用种种手段逃避甚至抵制检查工作,以冒领多领低保。更有部分低保户,在收入达标被取消低保资格后心生不满,认为损害了自己应得的利益,从而对社区工作人员实行人身攻击,阻碍了低保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下岗、失业、疾病等造成的贫困是暂时的,当被保者摆脱困境后,就目前低保工作的运行机制而言,退出机制反应慢是一个普遍现象。另一方面对被保者的经济收人动态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被保者的收入包括劳动所得、投资所得、继承所得、救助所得、意外所得等,但作为主管城市低保工作的民政部门,对被保者经济收入上的动态监控缺乏有效措施,社区居民小组,也很难做到有效监控,使一部分收入高于低保线家庭不能及时推出,因而被保者的救济标准审定和“脱保”工作还存在很多困难。
3.管理队伍素质低。社区低保工作人员由临时招聘的低保专干和居民小组长组成,负责实际的入户调查、计算家庭收入和跟踪随访等工作,一方面过低的工资报酬导致社区招聘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工作人员都是平均年龄在40岁以上的家庭妇女,尽管在工作中尽心尽力但受自身素质的影响,工作效果还是不尽如人意。另一方面,没有专职人员负责,人手严重不足。各居民小组长并不是专门从事低保工作,而是身兼数职,包括计生工作、禁毒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等,常常是一个工作人员负责几百户低保户的跟踪随访工作,超负荷的工作量加上过低的工资报酬,以及工作人员很不稳定,严重影响工作质量。
4.流动低保户管理难。近年来,由于城市拆迁、低保户流动等因素使许多低保户已不能在原址居住,造成一个居民小组的管理对象分布在几个居民小组(或几个社区),不能适时调整,一方面给低保管理增加了难度,另一方面,容易造成低保工作中的漏洞和骗保者欺骗组织的行为。
(三)下岗职工放宽条件进入低保的问题。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大批的企业破产,工人失业下岗,退休人员无保障,群众上访事件频频发生。为了确保稳定,原地市两级主要领导决定让这些人放宽条件进低保,致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两条线混淆不清,下岗职工把低保作为了下岗补助金。从2000年—2004年,先后有原市二运司100户250人,原地建司330户720人,原市二轻系统200户250人,黄庄煤矿100户260人,原地运司600户1500人,共计3000多人都进入了低保,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政策对下岗职工的倾斜,其中一部分人的生活水平现已超过了低保标准,退出却十分困难。
四、加强低保工作的建议
城市低保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程,也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它对维护社会稳定及人民基本生活权益,完善全区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一)抓好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低保工作水平。目前,由于低保面的扩大,低保任务逐渐加重、工作量越来越大,建立一支素质高、作风硬的低保工作者队伍是一件迫在眉睫的大事。首先,应该给每个社区配备一名专职低保工作人员,并且适当提高工资待遇。其次,对专职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要求业务素质高、政治素质强,有很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又要具备体察民情、善于做调查研究和做群众工作的经验,才能保证各项民政保障及社区建设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的落实。最后,要积极运用科学管理手段,加强人员培训,建立信息化网络,熟练电脑信息化管理,以提高低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完善低保规章制度,出台X区低保管理办法。目前,X区低保管理工作仍然参照《X市城市居民最底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进行管理,此《办法》于2004年3月发布,距现在已3年有余,已不适应X区低保工作的发展要求,X区在低保管理中结合区情实际已形成一些制度,比如:低保户的收入核算方法,对低保者的年龄限制、限制农转非户进入低保等,这都是X区在总结低保工作实践和学习先进县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非常适用于当前的低保工作,急需出台新的有法律效力并符合当前实际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以便进一步规范低保管理工作。
(三)加强低保工作动态管理。严格落实低保工作职责,加强小组长的入户访视,做到低保类别清、致贫原因清、补差金额清、家庭收入清、家庭住址清。根据低保家庭收入变化及时调整低保金,对超过保障标准的家庭及时、坚决停保,工作人员要克服畏难情绪,该退保的退保,该降低标准的降低标准,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针对部分申请低保人员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有的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据《X市城市居民最底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规定进行严厉处罚,打击骗保的不良行为,以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使政府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建议在入保时同时签订《脱保协议》,细化低保户的责任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从制度上促使低保对象消除依赖思想,坚持自力更生,早日改善处境,走出低保范围。
(四)加强检查审查,加强对流动低保户的管理。民政局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把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集中对群众反映问题多、矛盾深的社区进行拉网式排查。一要将骗保、人情保等违规行为彻底清除出低保;二要把徇私舞弊、假公济私的工作人员清除出管理队伍。在检查中要包括对低保户管理方面的检查和低保户资料建档方面的检查,同时要加强对流动低保户的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要相互配合,相互衔接,按居住地划分管理对象,切实做到变化随时上报,资料随月运转,进出随月更新,低保户随居住地管理。
(五)宣传引导更新观念,以再就业代替享受低保。一方面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新闻媒体应该进行正确的舆论宣传,改变人们的一些落后的传统观念。如低保是国家的救济,不拿白不拿,享受低保是自身无能为力的表现等。要使“主动申请低保,积极走出低保”的观念深入人心,就需要困难户对低保的性质有正确的认识,即低保不是施舍与恩赐,进低保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最终走出低保,而不是永远躺在政府的怀抱里。另一方面要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对于一些有劳动能力而申请低保的,要与劳动力市场衔接,通过介绍工作,帮他们实现再就业,坚决杜绝身强力壮的年轻人依靠低保生活,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从根本上帮助低保家庭脱贫。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