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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基督教就给罗马帝国以及其后中世纪的欧洲贫苦大众,带来了尊严、生活的目标、公平感、永恒幸福。但所有这一切都不是在现世所能得到的,她们只能在天国中才能获得。在现世中,人们则应该禁欲、忍耐、爱别人、勿抗恶,最好能做到别人打你的左脸,你把右脸再送上去。所以耶稣从一开始就不主张反抗压迫者,他并不提倡改变现实,消除苦难,他认为受苦反而具有积极意义,因为在现世中受苦就可以到天堂上享福。
因此,基督教在鼓励人们追求来世和天国中的拯救和幸福的同时,鼓励人们对现世采取逆来顺受的态度.它鼓励人们接受现实,漠视现世,把注意力放在来世上,放在与上帝的沟通上,这在客观上有助于当时社会秩序与格局的稳定;这也正是为什么罗马帝国和中世纪各欧洲王朝的国王贵族们支持基督教的原因,基督教从而成为晚期的罗马帝国以及中世纪欧洲各国的国教。而且后来基督教会自己成了欧洲占有土地最多的封建主,压迫压榨着自己领地上的隶农们和奴隶们,于是,让那些被压迫被压榨的人们接受基督教,就更是符合教会僧侣阶层的现世利益。欧洲中世纪史权威汤普逊说:“教会集团灌输着‘驯服’的德行,为的要使那些不满意的和被压迫的仆役和奴隶阶层安心处于屈服的状态里。教会向中世纪欧洲的‘贱农’和奴隶阶层详细地讲述着天堂上的幸福和极乐生活,这构成了一个极好论点,来说服他们听天由命地在社会经济制度的压迫下劳动着。”
列奥·施特劳斯在《政治学说史》中这样概括路德的观点:“所有政治权利都是因上帝而来,并将为他服务,‘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他们是上帝的佣人。’(圣经·罗马书,第13章第14节)‘我们必须牢固地树立世俗法律和宝剑(喻君权),这样无人能怀疑它在尘世间是受上帝的意志和法令所支持的。’(路德《论俗世权威》)世俗政权的起源在于上帝的仁慈宽大的意志,它的权威是上帝所委派的权威,而不是由人民所委派。在路德和加尔文的思想中,绝对没有给任何类型的社会契约论或人民主权观点留下任何地盘。世俗政权是上帝为了一个堕落的世界中的人类之福祉而发布的一条成命,它在任何情况下都决不可被认作是人类的一件政权设计,或者被认作任何基于赞同而产生的东西。”17。
对于人类历史上最残暴、最不人道的制度——奴隶制度,基督教从未否认过它的合法性。基督教曾给予奴隶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慰籍,但它承认奴隶制是当然的事实。甚至一直到中世纪晚期,欧洲各地的封建领主们都纷纷解放自己的奴隶了,属于教会领地上的奴隶却是最晚得到释放的。
我们还应看到,基督教和中国的儒学在所发挥的社会功能上有相似性:两者都有助于稳定当时的社会利益格局以及社会关系。
基督教没有给信徒们现实的幸福,但她给予了人们心理上的幸福、心理上的安慰。我愿意把基督教乃至所有的宗教比成音乐。现实生活即使不是苦难的,也是琐碎的、沉闷的、庸常的;但是,音乐能使人精神振奋、心情愉悦,能使人暂时从日常生活中超脱出来,获得精神和情感上的享受。宗教和音乐在功能上是有相似性的:两者都给予听众或信徒以心理、情感上的安慰和享受;只是所使用的手段不同:宗教用教义、仪式、以及教堂这种富有宗教意味的建筑,而音乐则用旋律、歌词、音色等来打动人。两者作为人类精神的活动,都创造出了某种“天上”的境界:宗教是关于天堂的学说,杰出的音乐则给人“此曲只应天上有”的美好感觉。所以,说到底,基督教仍然是入世的,因为她给人们实实在在地带来了幸福和安慰——只要你真心真意地相信她。
所以,涂尔干在《宗教生活中的基本元素》中强调宗教具有的对人们心理上的积极价值:“宗教思想给人们带来一种热烈兴奋的精神状态,它改变了人的心理状态,他不认识他自己了,他感到自己被转化升华了,······这样,他就在日常生活的世界之上发现了另一个更高的尊严,虽然这个世界只存在于他的思想中。”18
所以,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才会这样说:“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就是说,宗教是那些还没有获得自己或是再度丧失了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宗教是这个世界的总的理论,······是它借以安慰和辩护的普遍根据。······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19
所以,韦伯认为,宗教的价值,就在于其能给予信仰者们他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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