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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
一离开这个简单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庸俗的自由贸易论者用来判断资本和雇佣劳动的社会的那些观点、概念和标准就是从这个领域得出的——就会看到,我们的剧中人的面貌已经起了某些变化。原来的货币所有者成了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所有者成了他的工人,……畏缩不前,象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199—200页。)
由于马克思的产权理论是以生产为基础的,而西方的产权理论是以交易为基础的,二者在财产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上都存在许多差别。例如,马克思所说的产权主要指的是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马克思产权理论的一个贡献就是他把生产资料从一般的产品或资源中分离出来,把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当做决定一个社会经济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决定性因素,当做一个特殊的概念来加以使用;而西方的产权理论则把财产概念泛化,他们所说的产权不仅包括了人们对一切可交换的稀缺资源和产品的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等等,而且还包括一切可以产生个人效用的其他权利。又如,马克思的产权理论特别强调以分工协作的形式为内容的劳动方式对所有制的决定作用,把产权的起源与分工的发展相联系;而西方的产权理论则特别强调交易成本对产权的决定作用,把产权的起源与资源的稀缺性相联系。再如,马克思对于产权的经济绩效的评价主要以生产的效率为基础,而西方的产权理论对于产权的经济绩效的评价主要是以交易成本为基础的。
四、自然权利与历史权利
把财产制度当做某种先验的超历史的自然权利,是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又一个重要传统。这是从离群索居的孤立的个人出发考察问题的必然结果。根据这种观点,资本主义社会形成的财产制度不是历史发展的产物,而是历史发展的起点;不是生产发展的结果,而是生产发展的前提;不是从客观历史条件中产生出来的,而是自然的人类本性造成的。这种观点把资本主义社会的自发秩序当做了人类社会永恒不变的自然规律,因此,私有制被看做是人类利已本性的外在表现,自由契约被看成是天赋人权,等价交换是平等和正义的象征,交易成本、契约自由、个人选择、相对价格等资本主义自由经济范畴不仅可以用来说明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产权问题和其他的经济现象,而且可以用这些范畴来说明包括奴隶制度、封建制度和计划经济等所有的社会经济现象,理性经济人的范式成了解释一切产权现象的万能钥匙:农奴制度的兴起是由于土地丰裕而劳动力短缺,因而建立一种农奴一领主契约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而随着人口的增长使劳动的价格下降、土地的价格上升,要素的相对价格又发生了变化,从而导致了封建所有权的逐步瓦解(注:诺斯:《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迁》,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甚至苏联计划经济体制的失败,也可以用交易费用的过高来加以解释(注:思拉恩·埃格特森:《新制度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马克思主义对于社会制度和产权关系的认识是与这种超历史的观点完全相反的。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处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任何一种制度都是历史的,都是特殊历史阶段中特殊社会结构的产物,都具有自己特殊的运动规律,都只能在特定的历史过程中寻得自己存在的根据。没有一种制度是永远合理、完美无缺的,也没有永恒不变的公平和正义。
马克思承认,生产的一切时代有某些共同的标志、共同的规定,例如,都要使用工具,都存在所有制,但是,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在这个意义上,说所有制(占有)是生产的一个条件不过是一种同义反复。可笑的是,资产阶级学者从这里一步就跳到了所有制的一定形式,如资本主义私有制。马克思认为,把生产的一般抽象出来正是为了不致因见到统一就忘记差别,例如把奴隶与奴隶主、农奴与封建主、工人与资本家的关系不加区别地等同为相同的所有者与非所有者之间的契约关系,把不同历史形态下的所有制关系混同为同样的人对物的占有和支配,等等。马克思不否定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对于研究其他社会制度的重要意义,但是,他同时指出了它的历史局限性:
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反过来说,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因此,资产阶级经济为古代经济等等提供了钥匙。但是,决不是像那些抹杀一切历史差别、把一切社会形式都看成资产阶级社会形式的经济学家所理解的那样。人们认识了地租,就能理解代役租、什一税等等。但是不应当把它们等同起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 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页。)
由于把制度现象当做一种历史现象,因而,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任何制度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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