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向2000年的中国政府行政-变革与发展的图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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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8 1:5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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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社会意识形态之间存在着激烈的冲突,这种冲突表现为:
·全能政府与有限政府的冲突。在传统上,我们将政府视为一个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超人。政府在整个社会中扮演着一个高度集中化的资源配置的角色。事实上,与市场失败相比,“政府失败”在中国更为明显。市场经济对这种全能政府观念提出最大的挑战。我们需要重新认识与评估政府公共权力的限度与职能。 ·维持行政与发展行政的冲突。在传统的观念中,政府是一个守夜的警察和父亲,秩序在整个行政体系的目标体系中占主导位置,行政的政治化表现最为明显,事实上,发展生产力是政府最核心的职能与任务,在这里,我们需要重新认识政府职能的总体变化。
·权力行政与科学行政的冲突。行政固然是行政权力的行使,但更为重要的是科学的运用。政府行政本身应是科学与理性的体现,也就是知识权力的体现。因此,在现代中国行政中,我们需要树立科学的价值,跨越权力的孤岛。 ·管制行政与服务行政的冲突。在现代社会,政府行政机关在本质上是社会服务机关。这不仅取决于国家的性质,也取决于公共权力的目的和性质。政府不仅是单纯的管制行政,而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的行政,是除弊兴利的行政。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实现从干预行政走向服务的行政。
·因袭的行政与创新行政的冲突。中国社会的不断变革与发展,要求政府的行政不因袭于习惯与经验,墨守成规,率由旧章,而需根据日新月异的事态衍化,本革新精神,积极努力,自动奋发,不断创新。应由被动到主动,而非深居官署、养尊处优。 ·人治的行政与法治行政的冲突 。传统行政最大的弊端之一在于“以意为治”的人治,所谓“以权代法”以言代法,随人定法,法无常势,管理依领导者的好恶、情感为取向,政府行政缺乏规则。在社会大变革的今天,人治行政将行政与社会之间的冲突和政府行政权威的危机。
(2)全能政府与行政权力的危机
在改革之前,中国是一个行政权力统治的时代,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我们的政府是一个“全能的政府”。政府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生活实现高度的控制。政府直接控制生产’交换、分配的每一个环节,政府行使了资源配置,收入分配方面几乎所有的职能。人们习惯用行政-经济-社会高度一体化来形容这种体制的基本特征。
这种以行政权力为中心的管理体制直接导致:
·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经济的周期性波动;
·社会创新动力的缺乏;
·政府体制的官僚化倾向;
·寻租与政治腐败。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和实行,这种行政权力占统治地位的行政管理体制显然遇到更严厉的挑战,这种体制在现实中表现为一系列制度上的冲突:
·计划与市场的冲突;
·集中与分散的冲突;
·微观管理与宏观管理的冲突;
·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的冲突;
·部门管理与行业管理的冲突;
·法治管理与人治管理的冲突。
上述的冲突,意味着必须对权力体制进行革命性的变革。
(3)行政国家的危机
全能政府、权力集中所引发的中国行政的第三次危机在于膨胀的机构,人员的臃肿,财政的危机。
·急剧膨胀的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曾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严格控制机构设置的数量,在控编、消肿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是并未达到预期效果。
有资表明,目前全国省级党政机关的厅(局)级机构多达2100个,平均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一百多个,超过中央编委规定的机构限额15个左右,而全国地区一级党设机构平均设置50多个,地级市65个,县一级45个。我国目前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常设机构,超限总数高达3万多个。
在常设机构之中的内设机构也是无法统计某地区常设机构是29个(这在地区一级中是较少的)但在29个工作部门之中竞有236个内设机构,人员比例占地区行署干部的43%。
非常设机构之多在中国更是令人瞠目结舌。有些省市的非常设机构有130个之多。且许多非常设机构在实际上已经成为常设机构。
事业单位盲目发展。以安徽省为例,1983-1988年,全省事业单位由31009个增加到48484个,人员由50·6万人增加到67·27万人,增长33%。
机构升级成风。近两年来,全国各地机构升级蔓延成风,有县升市的有县级市升地级市的 ,处级单位升厅(局)级单位的,甚至非常设机构也要求升级。机构升格、官员升级、待遇改变,醉翁之意不在酒也。
·急剧膨胀的人员
据统计,1979年全国靠财政预算支付工资的人员为1500万,到1991年已增加到3400万每年均以100多万人的速度增长。我国现有在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加上编外人员和各种翻牌公司的人员1,机关人数多达4000万。这么一支庞大的机关人员队伍,也是世界奇观之一。
在这支庞大的机关人员队伍之中,超编现象十分普遍,从全国情况来看,县以上各级党政群机关超编约60万人,县级超编30万人,乡镇一级超编214万人。多数省份超编,有些超过50%
具体到地方,情况依然如此。
以山西省为例,1990年同1984年相比,省机构增加54·8%地市处级以上单位增加87·4%、科级以上单位增加94·2%,省直机关处级以上单位增加60·9%,到1990年,全省财政供养人数由1985年的63万人增加到91万人。1987年-1990年,全省党、政、群、事业机关超编率分别为41·5%、34·6%、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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