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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的努力,想方设法来维护他们对于不发达国家的这种文化霸权地位。这其中,既有实践层面的,也有理论层面的。实践层面上的努力主要是积极地推进全球化的实践进程,服务于他们对不发达国家进行文化渗透的需要;理论层面上的努力主要是向不发达国家灌输“意识形态终结”的理论,试图让不发达国家放弃对自己国家意识形态的认同,进而实现其对他们的文化入侵。无疑,对于全球化的实践推动是西方国家对其它国家进行文化侵略的基础性活动,但在现代社会中,在物质底线的基础上,意识形态活动对于实现自己的文化霸权也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有学者认为,全球化具有意识形态性。[1](P3)全球化的这种意识形态作用要通过使其看上去非常有益和不可阻挡来减少这个过程的阻力。然而,西方国家对意识形态的重视是通过宣传“意识形态终结”来体现的。 其实,“意识形态的终结”并不是今天才有的新观点。从20世纪50和60年代始,西方就有一些思想家如法国的雷蒙•阿隆、美国的丹尼尔•贝尔等人不断地抛出“意识形态终结”的理论。近几年来,美国学者亨廷顿也提出了随着冷战后意识形态冲突的结束,不同文明和文化间的冲突将代替意识形态的冲突而成为国家之间主要冲突的观点。另一位美国学者福山则提出“历史的终结”的理论。其实,无论是亨廷顿,还是福山,他们的论述都直接或者变相地提出了意识形态的终结问题。意识形态真的能终结吗? 作为一名曾经参加过“意识形态的终结”的讨论的著名学者,李普塞特曾经通过援引前苏联学者莫斯克维乔的话表达了自己对该问题的看法。他们认为,所谓“意识形态的终结”其实“并不是说所有意识形态的死亡,或者不再有任何政治分歧或意识形态分歧。‘意识形态终结’这个短语,按照它的提出者和支持者的看法,只是意味着:第一,所谓一般的意识形态已不足以指导民众运动……,第二,在先进资本主义国家,剧烈的意识形态冲突和政治冲突在日渐枯萎”。[8](P491)也有许多西方学者并不赞同李普塞特这种看法。特里•伊格尔顿就曾对所谓意识形态终结的荒谬说法进行过嘲讽。在他看来,没有哪一种设想能比把一切意识形态抛到身后这样一种设想更加唯心的了。塞巴斯蒂安•赫尔科默在谈到后现代主义的观点时曾批评说:“声称我们已经进入一个后意识形态时代,这本身就是一种意识形态。”[9]因为在他看来,人们之所以就意识形态是否终结展开争论,且不能达成共识,主要原因在于人们对“意识形态”一词的理解不同所造成的。对于一些西方思想家来说,他们所理解的所谓意识形态的终结只不过是他们心目中所理解的意识形态的一种衰微,“而他们这种表达方式本身就具有意识形态的意味”。[10] 按照马克思关于意识形态的理解的论述,意识形态的存在与否是与一定的社会制度相关联的。制度不同,表现在意识形态上也就必然会有差别。只要世界上还存在不同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就不会消失,不同阶级、不同制度间意识形态的斗争仍会存在。葛兰西认为,在当代西方国家,资产阶级不仅依赖军队和暴力来维持自己的统治,而且在更大程度上还不断地通过各种文化宣传,向人们兜售自己的价值观念,从而让广大人民群众普遍接受他们的世界观,以此来维持他们的统治地位。他由此得出结论说,在当代的资本主义国家,上层建筑中的市民社会即意识形态和文化方面起着比政治国家更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当今时代,由于还存在着两种不同社会制度以及西方发达国家对其它国家的经济和文化霸权,谈论意识形态的终结,这本身就是服务于他们对落后国家人民进行殖民扩张这一目的的。 意识形态之所以不能终结,在于它对西方国家进行文化霸权发挥着重要功能。意识形态是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作为统治阶级进行政治统治的思想基础,它把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视为目的,因而它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一是操纵功能。意识形态的操纵功能是与一定的经济权势相联系的。西方国家凭借着在经济、资本和技术上的优势,不断地利用各种媒介和文化工业等手段,向其它国家灌输他们的思想,影响人们的心理结构,以此来达到他们对其它国家进行文化入侵和渗透的目的。意识形态还通过对本国人民不断地进行所谓的“意识形态”的宣传,强化自己统治的合法性,达到其控制人民、获取权力的目的。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说,全球化是一个由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操纵的,以维护其统治、推行其霸权为目的,不断进行意识形态扩张和渗透的过程。二是欺骗功能。意识形态总是为一定的阶级利益服务的,一定的阶级利益也必然通过意识形态表现出来。西方国家之所以对“意识形态的终结”感兴趣,是为了通过宣传意识形态的终结以掩盖其对其它国家的侵略扩张的面目,达到其弱化发展中国家主权,使其成为西方国家的附庸,并进而实现自己独霸全球的目的。因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是一个陷阱。这样,意识形态和宣传的交织,就成了“大众的欺骗”、“公开的谎言”以及“集体性迷惑的工具”。意识形态终结作为西方资产阶级利益的观念体现,则是一种虚假的观念,具有极大的欺骗性。三是辩护功能。意识形态还能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多种手段为自己的统治、现状、甚至是不义行为进行辩护,论证其合理性和必要性。这种辩护,从国内来说,能够通过论证自己统治的组织和制度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促进国内民众对组织和制度的认同,这既有利于国家内部的团结和稳定,也有利于有效地维护自己的统治。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还有利于为统治者对其它国家进行各种意识形态方面的扩张和渗透寻求国内民众的支持。 意识形态的存在还在于它与国家利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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