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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读课文“五步法”
在“五四”文艺理论新传统基础上“接着说”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8 3:03:12
学者那里一直延续到如今。可以这样说,在民族社会矛盾十分突出的时期,审美的“无功利”一端被放到次要的方面,“有功利”的一端凸显为主要的方面,于是强调文艺为政治服务。如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就提出文艺从属于政治,认为文艺是“团结人民、教育人民、打击敌人、消灭敌人的武器”,功利性可谓强矣,但毛泽东也不是不要审美,只是“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功利是主要的,但也要艺术,也要审美。这种说法一直延续到“文革”时期。新时期开始以来,文艺学界为了纠正“文艺为政治服务”口号的偏颇,根据实事求是和解放思想的精神,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提出了文学“审美”特征论,其中有的提出“审美反映”的观点,有的提出“审美意识形态”的理论,直到1999年笔者仍写了一篇《审美意识形态是文艺学的第一原理》的论文。所谓“审美反映”和“审美意识形态”,既强调文学的感性特征,同时又强调文学的理性特征;既强调文艺的无功利性,又强调文艺的功利性。就其实质而言,就是要在文学的感性与文学的理性的紧张关系中取得某种平衡,在文艺审美的无功利与功利的紧张关系中取得某种平衡。这些观点及其在历史发展中的变化都不是完全照抄外国的教条,它针对的是中国的现实,并获得了中国本土眼光与内涵。不难看出,“审美”这个外来词,已经成为了中国现代文论、美论的有机的组成部分。关于中国现代“审美”这个关键词如何被引进,如何随着历史的变化而变化,如何获得区别于西方的“无功利又具有功利”的内涵等等,可以写出一篇很长的论文来。这个个案分析足以说明中国现代文论虽然用了部分外国的概念,但在在其历史发展中,已经获得了本土化的内涵,成为一个新的传统。
  以上简要的论述说明,中国现代文论就是符合中国现实发展和现代文学发展实际的文论,就是与中国的民族精神结合的文论,它植根于中国自身的民族奋斗的现实中,它是归于中国的,而并非西方文论的延伸,并不能不加分析就说归于西方。要是我们中国现代的文艺理论是失语的,是归于西方的,并不存在中国现代文艺理论,那么社会科学中文艺学作为一个学科,还能不能成立呢?当然,我并不认为中国现代形态的文论已经完全成熟,它仍在途中。也正因为还在途中,还在发展中,所以我们觉得创新的必要。如果我们根本没有“五四”以来现代的文论传统,甚至一点基础也没有,根本就不具有“接着说”的前提条件,那么我们的创新就要变成“凭空”说了。根据我个人的体会,所有的“创新”都不可能是凭空的创造,创新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旧中之新”,而不可能是绝对的“新”。
  “原创”可能还会有,但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原创”的时期似乎已经过去。对于文艺理论界来说,我们多半只能在“五四”所开创的文艺理论新传统的基础上“接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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