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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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8 3: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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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与真相联系。 人们会问,难道在忘情时人也倾向着善或爱吗?难道欣赏不就是忘情吗?是的,在很多情形下,美的感受可以使人忘记其他的一切,忘记生活,在美感的最紧张的高度(这紧张往往最不易被觉察),一切别的东西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这种情形,通常被称为忘情。但是,在事实上,人永远不会完全忘情。如果真的竞完全忘情,美就不再存在了,所谓被美所陶醉,或所谓忘情,实际上就是美的感受压倒了其他一切心理活动,这时候,我们往往并不使用任何词汇,只是惊讶地叹赏着。这是一种无辞的赞美,这无辞之词渗透着爱的真义。 这赞美,永远是人的赞美。因为在这种赞美之中,人达到了自己最理想的境界——这种最高的理想就是最高的善。 雄伟的概念就是美的概念。 这里特别提到它,是因为有人把这两个概念分开。车尔尼雪夫斯基说,雄伟和美是两回事,这是不对的。 雄伟是美的外部形式之一,把雄伟和美分开,就取消了雄伟。太阳,大雷雨,风暴的海,狮子,金字塔,喜玛拉雅山,迎风招展的大旗,斯芬克斯,悲剧,正义的愤怒……都是美的,正如同秋星、夜雨、落叶等等都是美的。前者使我们振奋,后者使我们感动。前者使我们凌驾于世界之上,后者使我们和世界合而为一。但无论前者,抑或后者,我们都是使用同一个尺度去衡量的。前者有可能大于我们的尺度,后者则能够与尺度相符合。它们之间的区别是量的区别,而不是质的区别。 所以,雄伟的概念,仍然是一个审美范畴。既如此,雄伟也必然体现着善与爱。 传说中的恶煞有时往往比巨人更加声势汹汹,但是人们不可能在恶煞身上获得雄伟的印象,因为人们对恶煞憎恨,恐惧的观念,驱逐了雄伟的观念。就数量而言,丑恶也可能是巨大的。仅仅巨大并不能引起雄伟的感受。只有体现着善与爱,才有可能产生雄伟。 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美学,无疑包含着许多深刻的真理。但是,在这一问题上,他的看法是值得再推敲一下的。应当把雄伟的概念和美的概念统一起来,这样我们才能避免那种哲学上的含糊不清。 四 不被感受的美,就不成其为美。艺术以人的心理感受为中介,把掩盖在生活中的美之条件揭示出来和组织起来,这就给了这条件以美之生命。 所以,与其说艺术创造美,不如说艺术创造了美的条件。因为,如艺术作品引起了美感,那么这美不是在艺术家的劳动过程中,而是在读者受到感动的时候产生出来的。所以艺术不等于艺术作品,后者不过是前者的物质媒介。 有谁站在高山上眺望着蓝灰色的大地而能无功于衷呢?“登泰山而小天下”者有之;“气吞万里如虎”者有之;“自非旷士怀,登兹翻百忧”者有之。在广阔的大地面前感到生命的渺小,或者被这古老、美丽的土地所感动而噙着满眶的热泪者有之。“昏昏水气浮山麓,泛泛春风弄麦苗,谁使爱官轻去国,此身无计老渔樵”,因此而产生了复归自然的思想亦有之。这些都是美,但是且让我们来分析一下我们的大地罢:它是田塍、道路,丛林,池沼,山岗,村庄,冢丛……组成的一个广大的、赤裸的平面。在这平面上活动着的,是生活:人的生活,动物的生活,池沼中的生活与丛林中的生活……而无论是人,是动物,他们的生活都是乏味的、艰难的,甚至残酷的,欢乐的时刻是很少的。一切按照它不得不按照的规律完成着自己,一切真实沉没在真实中。这就是一切。可是,当薄雾无声地升起,一切披上蓝灰色的轻纱,显得朦胧而模糊的时候,诗人在自己所站立的高峰上就会被这平凡感动了。也许,灵感会像一只受惊的小鸟似的,在他的脑中突然出现罢,谁知道?如果真是这样,谁能说,这灵感原先就生活在这原野上,如今落到诗人的罗网里了呢?与之相同,一件艺术作品,不过是一些油彩亚麻布、木框等等的组合,或者语言文字符号的组合……,这一切都不是美。这一切的整体,作为一个活的有机整体,要等待欣赏者的心灵来激活。这种激活,也就是创造。所以同一件作品对于不同的欣赏者可以具有不同的美,所谓“诗无达访”,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都是说的这同一种情况。这么比喻并不是说艺术作品和自然景物没有区别,后者是自然形成的,前者则经过艺术家的劳动加工,是艺术家的心理结构的物态化,这里面有本质区别。但是,艺术家灵感的产生,同审美活动中美的产生,其过程具有相同的性质。艺术家把灵感孕育成诗,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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