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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觉醒对传统文学原则的挑战——论龚自珍文学思想的近代意义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8 3:03:42
大变”论具有与前代变革理论明显不同的性质。他针对的是那些“已成”、“久定”,即占统治地位的、不可逾越的思想规范。这些是“发乎情止乎礼义”、“文以载道”等文学创作原则的依据,也是古代作品思想内涵的核心。“大变”,就是要经过理性审察,否定其中“心察而弗许”的部分,进而提出了更具叛逆性的目标:“文心古无”!要按照新的创作宗旨(“文心”含义之一),表现古人所没有的思想感情(“文心”  含义之二)。“文心古无”  四个字,清楚地表明了“大变”论由“古”代向近代转换的时代特性。
  当然,无论“文心古无”,还是文学“大变”,都还不是龚自珍所能完全实现和完成的。他的文学思想和创作内容,都有许多“古无”的因素,却也带着“古代最后”的印记。与“文心古无”  并列的,就是“文体寄于古”。在艺术形式体制方面,他还只能甚至“乐”于借用经过千余年艺术实践已十分精致的“规矩”。经历了多年的挫折(“呜呼颠矣,既有年矣”)和孤独的探索(“一创一蹶,众不怜矣”),他清楚而悲哀地意识到“予命弗丁其时”,因此把希望寄托于未来:“大变忽开,请俟天矣!”  然而这恰恰说明了“大变”论的启蒙性和开创性,这是一个属于未来时代的命题。
  如果我们的目光随着历史延伸,就会越来越清楚地看到它的时代意义。龚自珍逝世五十多年后,“大变忽开”  的时代如他所期望的到来了。“诗界革命”、“文界革命”、“小说界革命”等口号,显然是“大变”论的发展。君主专制、三纲五常,乃至孔学荀学都被“心察而弗许”,遭到猛烈抨击。“古无”  的新事物、新思想涌入文学作品。甚至“文学界革命论”  的局限也一样。梁启超提出的“诗界革命”纲领是:“以新意境、新语句入古风格”——“文心古无,文体寄于古”。因此,尽管龚自珍的文学“大变”  论没有充分展开,还不具备完整的理论形态,但确已被证明是对文学转型时期发展规律的一种概略意识和预见。它不仅是一种创作主张,而且是一种理论创见。
    冲破“礼义”束缚的“尊情说”
  在《文体箴》中,龚自珍没有具体说明他“心察而弗许”和“文心古无”的内容,而他的一系列著作则表明,其中不仅包括一些政治、哲学理论,例如与“天地之久定位”相对的“众人造天地论”,也包括一些根本性的文学创作原则。“尊情说”就是针对“发乎情,止乎礼义”这一传统诗学基本理论的。
  龚自珍认为,感情是人类生活的产物,文学则由感情而生成:“民饮食,则生其情也,情则生其文也。”[5](P41)如此,则“尊情”本是文学题中应有之义。但是,“尊情说”  的提出,却远非如此简单。“情之为物也,亦尝有意乎锄之矣;锄之不能,而反宥之;宥之不已,而反尊之。”[5](P232)他由锄情,而宥情,而尊情,是一个突破现实的和传统的思想束缚的过程。
  “尊情”首先是对现实中思想专制的反抗。他从戒诗,到破戒,而至“戒诗以后诗还富”[5](P646)的转变,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他曾经抑郁地诉说戒诗的原因:“戒诗昔有诗,庚辰诗语繁。第一欲言者,古来难明言。姑将谲言之,未言声又吞。不求鬼神谅,矧向生人道?东云露一鳞,西云露一爪。与其见鳞爪,何如鳞爪无?”[5](P488)什么是“古来难明言”?《壬癸之际胎观第六》中说:“大人之所难言者三:大忧不正言,大患不正言,大恨不正言。”《与江居士笺》又说:“陈饿夫之晨呻于九宾鼎食之席则叱矣,诉寡女之夜哭于房中琴好之家则谇矣,况陈且诉者之本有难言乎?”显然,所谓“难明言”,就是在举国醉梦承平之世揭露民生凋敝、忧愤社会衰败的“大忧”“大患”之言。欲言吞声,是因为“一山突起丘陵妒,万籁无言帝座灵”[5](P467)。在“避席畏闻文字狱”[5](P471)的氛围中,“木有文章曾是病,虫多言语不能天”,所以他愤激地讥讽:“守默守雌容努力,毋劳上相损宵眠”[5](P482)。然而,他终于不再“守默守雌”、“锄情”戒诗,反而破戒为诗,甚至命名其诗集为《破戒草》。并且进一步提出,要把“不欲明言,不忍卒言,而姑猖狂恢诡以言之之言,乃亦摭证之以并世见闻,当代故实,官牍地志,计簿客籍之言,合而以昌其诗,而诗之境乃极。”[5](P166)因此,“尊情”,首先就是敢于冲破专制统治和思想压制,表达对社会历史的真实认识,抒发忧患愤恨的感情。
    从“宥情”到“尊情”,又是对宋明理学“天理人欲”论“心审”而且“弗许”后提出的。他在《宥情》一文中,设置如何看待感情“其于哀乐也,沉沉然”的问题,以乙、丙、丁、戊四人的回答代表四种观点。其中乙的回答就本于“存天理灭人欲”论:“‘情,阴气而有欲者也。’圣人不然,清明而强毅,无畔援,无歆羡,以其旦阳之气,上达于天。阴气有欲,岂美谈哉?”丙则据佛家言反驳说:“西方圣人,不以情为鄙夷”。丁认为乙和丙都没有区别“哀乐之正”  与不正,“是以不如析言之”。戊却“概而诃之”,理由是佛学主张“纯想即飞,纯情即坠”,一切皆空,所以“不得言情”。当时龚自珍无论对“此方圣人”还是“西方圣人”的说法,都未置可否,只是表示自己无法抑制“阴气沉沉而来袭心”,“姑自宥也”。而到《长短言自序》提出“尊情说”时,他就突出针对上述“乙”  的理论说:“予岂不自知?——凡声音之性,引而上者为道,引而下者非道;引而之于旦阳者为道,引而之于暮夜者非道;道则有出离之乐,非道则有沉沦陷溺之患。”明知这一套是正统文艺理论的基本观点和创作要求,他却明确表示:“情孰为尊?畅于声音。声音如何?……曰:先小咽之,乃小飞之,又大挫之,乃大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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