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国民政府乡村自治制度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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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8 3:0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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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乡镇始终只有组织的形式而没有组织的实质,乡镇政权被土豪劣绅、腐化落伍势力所操纵和垄断。[18]可以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始终没有在广大乡村真正建立起民主自治机制,因而,缺乏坚实的社会基础,这就注定了其短暂的历史命运。 (三)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乡村问题始终是困扰国家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五四”以后民主政治已经成为时代巨流的时代,南京国民政府的乡村自治制度作为对解决这一问题的全新探索,虽然以失败而告终,但不应就此彻底否定,完全将之视为历史垃圾。毕竟,它所蕴涵的直接民权精神顺应了历史潮流,也给当今的村治建设提供了一份可资借鉴的遗产。它警示世人: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乡村民主自治不可能实现;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广大乡村,民主自治不可能在朝夕之间实现。乡村自治是一个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在内的系统工程,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建设过程。我们今天推行村民自治,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既不可操之过急,揠苗助长,也不可因遇到某些困难和问题而悲观失望,重回国家高度介入乡村社区的传统行政管理体制。以史为鉴,积极而又稳妥地将村民自治引向深入,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时代需要。 收稿日期:200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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