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适:新文化园地里的孤独守望 |
|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8 3:04:11 |
|
,展示了中国与美国的巨大差距。他告诉人们,中国人的吃亏在于不肯老实学习,因此 ,必须学会反省,学会认错,学会死心塌地向人学习。“我们必须承认自己百事不如人 ,不但物质上不如人,不但机械上不如人,并且政治社会道德都不如人。”面对国民革 命带来的社会文化空气,他说:“现在中国全部弥漫着一股夸大狂的空气:义和团都成 了应该崇拜的英雄志士,而西洋文明只须‘帝国主义’四个字便可轻轻抹杀!政府下令 提倡旧礼教,而新少年高呼‘打倒文化侵略’!……”他告诫人们:“不要尽说是帝国 主义害了我们。那是我们自己欺骗自己的话!我们要睁开眼睛看看日本近六十年的历史 。试想想何以帝国主义的侵略压不住日本的发愤自强?何以不平等条约捆不住日本的自 由发展?”(注:胡明编:《胡适精品集》,5卷,光明日报出版社,1997。)他强调民族 的自我反省与批判,竭力守护的正是与西方现代文明全面接轨的文化理想。 二 20年代末,一场北伐战争带来了一个新的政权。像中国历史上每一次政权交替一样, 一些人为胜利而欢呼,一些人为失败而痛苦。此时的胡适却忧心忡忡,担心国民党在政 治上走向独裁,在文化上走向保守,从而危害新文化的发展。 胡适的担心显示着他的清醒。因为从文化上看,一个事实无法否认:国民革命与新政 权的建立不但没有推进新文化的发展,而且直接和间接地带来了旧文化的回潮。这一切 决非偶然,而是由国民党的指导思想和革命的依靠力量及其革命实践所决定的。国民党 以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为其指导思想,但孙中山这位资产阶级革命家却没有完整地接受西 方现代思想体系,思想中保留了许多非现代的观念,因而与“五四”新文化运动相去甚 远。“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们无法容忍中国的政治传统对共和国体的侵蚀,因而努 力引进西方现代政治理念。孙中山却说:“欧洲之所以驾乎我们中国之上的,不是政治 哲学,完全是物质文明。……至于讲到政治哲学的真谛,欧洲人还要求之于中国。”( 注:《孙中山选集》,666—667、680页,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五四”新文化运 动的领袖们发现了旧道德“吃人”的罪恶,因而猛烈批判旧道德。孙中山却努力张扬与 专制政治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并且抱怨“一般醉心新文化的人”破坏了传统道德(注: 《孙中山选集》,666—667、680页,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尤其重要的是,“五 四”新文化运动以人为目的和最高价值尺度,努力争取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的保障。孙中 山却以民族和国家的名义要求人们放弃个人自由。在国民党重组和举兵北伐的过程中, 孙中山的这些思想由于受到鲍罗廷等人带来的俄式极权主义思想和体制的影响而得到进 一步的强化,并且随着北伐战争的胜利而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获得权力之后,国民 党的所作所为与新文化运动的目标在许多方面进一步背道而驰。 此情此景,使胡适不能不努力抵抗文化的大后退,以避免乔装归来的旧文化对新文化 的全面吞没。他赞扬吴稚晖,意在以国民党元老的言论抵消国民党的意识形态。他反复 提及孙中山在“五四”过后写给海外国民党同志的信,意在以孙中山的力量保卫“五四 ”新文化成果。他反对党化教育,反对统一思想,反对设立劳动大学,原因都在于这一 切与科学、民主、自由、人权的新文化理想极不一致。1928年6月15日,大学委员会开 会,胡适终于在教育问题上与国民党的党化教育发生了尖锐的冲突。吴稚晖也当面痛斥 他:“你就是反革命!” 1929年,面对国家权力的种种倒行逆施,胡适终于忍无可忍,发表了《人权与约法》 、《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知难行亦不易》、《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等文章 ,对新生的政权及其意识形态进行了尖锐的批判。此举展开了胡适与新生的国家权力及 其意识形态的激烈冲突。这场“人权运动”充分显示了20世纪中国知识分子的光彩,具 有丰富的历史意蕴,但是,从新文化的立场上看,争人权本是新文化运动的题内之义。 新文化运动的开始,陈独秀就明确表示:“科学与人权并重。”从这个意义上说,胡适 所做的,不过是新文化运动面对新生国家政权的威胁而进行的一场抵抗和守护。 考察胡适在人权运动中与国民党的冲突,其要点有三:一、国民党政府沿袭中国传统 的统治习惯,同时模仿斯大林极权主义的做法,因而无视个人权利的保障;胡适却坚持 “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理想,坚决捍卫个人的权利。国民政府发布保障人权的命令,胡 适却发现命令所禁止的只是“个人或团体”对人权的侵害,而没有提及政府机关。他说 :“个人或团体固然不得以非法行为侵害他人身体自由及财产,但今日我们最感觉痛苦 的是种种政府机关或假借政府与党部的机关侵害人民的身体自由及财产。”(注:《人 权与约法》,见《新月》,2卷,2期。)他呼吁要有一个约法来规定政府的权限,过此 权限,便是非法行为。“无论是一百五十二旅的连长或国民政府的主席,人民都可以控 告,都得受法律的制裁。”(注:《人权与约法》,见《新月》,2卷,2期。)二、新政 权试图以三民主义统一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都纳入同一主义之中,而无视现代社 会思想自由和信仰自由的原则。胡适则坚持新文化运动的理想,坚决捍卫人格的独立和 思想的自由,不能容忍以某种主义奴役人们思想的非现代行为,更不能容忍一个党派通 过学校对青年进行奴化教育,从而把他们制造成党派的工具。三、新政权为了巩固自己 的统治而努力弘扬民族传统文化,致力于恢复所谓“传统美德”。胡适坚持新文化运动 对传统的批判态度,决不容许通过弘扬传统而使专制统治获得合法性。他明确指出:“ 新文化运动的根本意义是承认中国旧文化不适宜于现代的环境,而提倡充分接受世界的 新文明。但国民党至今日还在那里高唱‘抵抗文化侵略’!还在那里高谈‘王道’和‘ 精神文明’!”他由此作出宣判:“国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
|
| 加入网摘:365Key
| 新浪ViVi
| 和讯网摘
| 天极网摘
| POCO网摘 |百度网摘| 文章录入:小蝶 责任编辑:小蝶 |
|
上一篇文章: 闻一多:从国家主义到民主主义 下一篇文章: 三十年代左翼文学·东北作家群·端木蕻良(之二)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