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平军中的婚姻状况与两性关系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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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8 3: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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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的《太平礼制》一书的规定,太平天国各级官员的妻子都有专门的称呼,共达17种之多,十分繁琐,不易分辨和记忆。其中,丞相妻至军帅妻又通称“贞人”,取“妇人以贞节为贵者也”之意。于是,人们约定俗成,除了称列王之妻为“王娘”外,将其余官员之妻一概称作“贞人”。因为高中级官员实行多妻制,所以贞人又有大小之分,妻曰“大贞人”,妾曰“小贞人”。(注:《太平礼制》,《太平天国印书》,第673-674页。另佚名《平贼纪略》卷下曰:“伪王之妻称‘王娘’,伪官之妻称‘贞人’”(《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1册,第28页);丁葆和《归里杂诗》云:“贼中称妇皆美其名曰‘贞人’,贼自称则谦之曰‘外乡婆’”(《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第463页);李光霁《劫余杂识》谓:“所掠妇女为贼妻妾者称‘贞人’,妻曰‘大贞人’,妾曰‘小贞人’”(《太平天国》第5册,第314页)。) 这些女眷大多是被强娶而来。时人就苏州城的情形描述道:“女馆点名,其实拣处女及年轻幼女,幼孩六七岁以上亦有拉去者”。“妇女美者,贼目占为己妻;稍有姿色者,驱入女馆中以便拣选”。(注:汪德门:《庚申殉难日记》;蓼村遁客:《虎窟纪略》,《太平天国史料专辑》,第10、16页。)迫于生计,也有一些民女自愿嫁给太平军首领,故时人有“贼亦娶民间妇女,民间妇女有饥寒不能度日者,亦愿嫁贼”(注:蓼村遁客:《虎窟纪略》,《太平天国史料专辑》,第31页。)一说。这种特殊形式的婚姻基本上沿袭江南民间托媒人、送聘礼之类的旧俗。以常熟为例,从咸丰十年末到次年春,当地太平军“婚娶民间甚多,每有乡官熟识人等做媒,聘资柯金丰厚,酬赠不吝”(注:汤氏:《鳅闻日记》,《近代史资料》总30号,第115页。)。婚礼与民俗同化的色彩也比较浓厚。例如,吴县木渎卡某首领在娶李家桥一民女时,虽然不行合卺礼,但“鼓乐彩旗略似民间”(注:蓼村遁客:《虎窟纪略》,《太平天国史料专辑》,第31页。)。更有甚者,浙江秀水县陡门卡驻军在娶亲时,“办酒卅余桌,用鼓乐请大土地赞神歌”(注:沈梓:《避寇日记》卷4,《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第238页。),不仅十分铺张,还公然违反了太平天国禁拜邪神的法令。值得注意的是,太平天国于同期重新刊行了《天朝田亩制度》,但其中有关婚娶事项的具体规定却并没有得到执行,完全成了一纸空文。 由于夫贵妻荣的缘故,这些成为各级将领女眷的民女构成了太平军中一个特殊的群体。浙江石门县城过新年时,“头目之妇所谓‘贞人’者,亦窄袖艳装,不挽髻,用彩线结辫盘额上,抹粉涂脂,乘马得得行,有小贼一二人在辔首护持之,往来称贺”(注:佚名:《平贼纪略》卷下,《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1册,第329页。)。不过,因为遭遇不同,她们的心境也不大相同。例如,在浙江平湖县城,女眷们平素“逐队闲行,皆涂脂抹粉,衣服鲜华,或扬扬意得,或郁郁含愁”(注:顾深:《虎穴生还记》,《太平天国》第6册,第736页。)。另据无锡人张乃修自述,其父曾任无锡南塘清绿营兵千总,人称“张副爷”,精于医术,城破后全家隐居在寺头镇。某日,突然开来一队太平军,将他们父子押到守将济天义黄和锦设在城里的公馆。张氏父子坐下后,惊魂未定,忽见几位涂脂抹粉的少妇上来托盘进茶,内有一人含笑招呼道:“老爷无恙耶?莲少爷何其黑瘦乃尔?”张乃修仔细打量,辨认出对方是昔日邻居王漆匠的女儿,便向她询问事情的原委。该女解释说:“无虑,老大人有病求诊,我即荐保也”。(注:张乃修:《如梦录》,《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第611-612页。)显然,这位受宠的贞人对现状较为满足,甚至颇有些怡然自得。不过,迫于社会舆论,这些女眷难免受到心理上的压力。佚名《平贼纪略》记无锡、金匮事,内称“城贼以私藏妇女配偶,公然为妇;甚至无耻之徒以女妻贼,其父兄俨为椒房之亲,途人侧目,则不知也”(注:佚名:《平贼纪略》卷上,《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1册,第273页。),正说明了这一点。此外,由于战事频繁,一旦部队奉调出征,她们便成了留守家属,甚至在旦夕之间成为寡妇,所谓“乱点出征征不返,贞人远望在高楼”(注:丁葆和:《归里杂诗》,《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第463页。)即云此事。 大批女眷随军是弛禁后军营生活所出现的一种新现象。洪秀全本想借允许男女婚嫁来安抚人心,同时依旧严男女之大防,杜绝婚姻之外的任何越轨行为,以整肃军纪和维护纲常伦理。但是,就全体官兵而言,受惠于弛禁政策尤其是多妻制的毕竟仅是少部分人。更令洪秀全始料不及的是,伴随着禁令的废止,纵欲之风在太平军中日益蔓延,导致军纪日渐松弛。 由于实行多妻制,一些高级将领耽于声色,故江南民间流传着“大小贞人共一床,模模糊糊过时光”(注:李光霁:《劫余杂识》,《太平天国》第5册,第314页。)的民谣。早期的鸡奸现象也在军中延续了下来。有些首领在娶妻的同时,依旧养有娈童。金山人顾深被掳后,因识字能书而在平湖驻军中充当“先生”,一位已在营中服役1年的本地人善意地向他介绍内情,其中便谈到:“称呼江北老长毛,当以‘大人’呼之。童子虽系江南人,贼掳为己子,名为父子,其实是龙阳君,当以‘公子’呼之。”(注:顾深:《虎穴生还记》,《太平天国》第6册,第734页。按:战国时魏有宠臣食邑龙阳,号龙阳君,后因称男色为“龙阳”。)佚名《平贼纪略》亦云:“(贼)掳幼童使装烟吹火,称小拜喜(把戏),有姿色者奸之,或献其酋为假子。”(注:佚名:《平贼纪略》卷下,《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1册,第330页。)通奸现象也随之出现。后来以环游世界著称的南京人李圭曾在江苏溧阳某馆中听差,他在回首这段亲身经历时,对相关隐情有所披露。据云馆主@⑦天燕姓郦,出征安徽未归,由其义子桂芳代为主事。两人各娶一名本城少妇,“郦贼所掳妇妖好愈桂芳妇,郦出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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