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传统文化视野下的绚丽之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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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8 3:0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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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区分各种不同的地位和阶级。”[ 10 ] 可见,不仅止儒家主张统治阶级有权利享受荣华富贵,而且作为一种普遍的美学原则,绚丽的美已经成为权力、身份、地位的装饰性的美的表征。
三是富贵的愿望,这是民间层次上的。在礼仪性的场合,无论是大型的庆典(如大型的纪念日的集会),还是小型的欢乐喜庆的场面(如婚娶、寿庆等),在民族习惯上都会借助于绚丽的色彩以显示庄严和隆重的气氛,渲染欢乐和喜庆的色彩。无论是富甲一方的财主,还是一贫如洗的百姓,都希望通过色彩的艳丽来表达对富贵生活的向往。皇帝穿的龙袍固然金光闪烁,而普通百姓家的女儿在出嫁时也照样穿得大红大绿;皇帝的金銮殿金碧辉煌,百姓的婚娶喜庆的仪式也一样可以红烛高照,色彩缤纷,珠光宝气。这种艳丽,在表现为对浓郁、强烈、丰满色调追求与喜好的同时,也表现出人们对富贵生活状态的一种向往和企求。虽然这可能仅仅存在于短暂的幻想之中,却也在审美理想中表现出了普通人的生活理想。很难想象,一个庄重、热烈、欢乐的场合,可以用简朴的色调来造成那种喜庆的气氛。就民族习惯来说,不同民族的衣着、服饰、化妆,也具有自身的特点,如维吾尔族、藏族、苗族、彝族、景颇族、纳西族等许多少数民族的女性,都崇尚色彩的繁富与艳丽,尤其是为赴约会的青春少女,更重视打扮的鲜艳。这些审美的习惯与崇尚,都能说明绚丽之美所具有的内在的文化蕴涵。
多年来,在美的形态研究中,对绚丽之美所采取的贬抑甚至排斥的态度,影响了我们对美的多样性的认识,而且这种泛道德的美学立场,更把对绚丽之美的形态研究与追求华丽奢侈的生活情趣相提并论,混为一谈,这就更限制了美学研究的开阔视野和求真态度。从美学研究自身的发展看,把绚丽之美作为美的形态研究的一个学术课题,应该是有现实意义的。 上一页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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