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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境界”与“权利”的错落处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8 3:05:02
所作的承诺。当代新儒家学者是在“五四”主流知识分子对儒学与“人权”以泾渭相判后重新把二者关联在一起的,这再次的关联本身蕴含着深刻而动人的文化悲情。
    新儒家学者是这样设想每个“自我”作为“道德的主体”与其作为“认识的主体”的关系的:“此道德的主体之要求建立其自身之兼为一认识的主体时,此道德主体须暂忘其为道德的主体。即此道德之主体,须暂退归于此认识之主体之后,成为认识主体的支持者。直俟此认识的主体完成其认识之任务后,然后再施其价值判断,从事道德之实践,并引发其实用之活动。此时人之道德的主体,乃升进为能主宰其自身之进退,并主宰认识的主体自身之进退,因而更能完成其为自作主宰之道德的主体者。”(46)其实,这也正是他们对“自我”作为“道德的主体”与“自我”作为“政治的主体”的关系的设想,全部问题只在于所谓道德主体的“暂忘其为道德的主体”,或所谓“暂退归于此认识之主体(及政治之主体)之后”。倘作一种分疏,“暂忘”、“暂退”的意蕴则略可归结为两层:一是“道德主体”为究极主体,“认识主体”、“政治主体”终究不过是道德主体的转出,因而道德价值是归极性价值,认知价值或由政治之理念所体现的公正或正义价值最后仍涵摄于道德价值;二是“认识主体”、“政治主体”或认知价值、公正价值未尝不可以相对独立地确立,但人的认识主体、政治主体地位的贞定或认知价值、公正价值的认可虽不必由道德主体或道德价值直接推出,却仍须从道德价值处曲折地开决。在这相贯的两层意蕴上,新儒家学者有其“返本开新”的共识,但就义理的表达而言,对第一层意蕴说得透彻而直白的莫过于唐君毅,对第二层意蕴说得清晰而尽致的莫过于牟宗三。第一层意蕴重在“返本”,因而最能展示“儒学”的风致;第二层意蕴重在由“本”而“开新”,因而只是从这里才显示出新一代“儒学”的所以“新”来。
    “一切文化活动,皆不自觉的,或超自觉的,表现一道德价值。道德自我是一,是本,是涵摄一切文化的理想的。文化活动是多,是末,是成就文明之现实的。”(47)当唐君毅这样表述道德价值与包含公正价值在内的其他文化价值的关系时,我们或者有理由称他为道德价值一元论者。如何由这一元的道德价值开出诸如求“真”、求“美”、求“公正”等文化价值显然是一道难题。为破解这道难题,牟宗三提出了“曲转”、“曲通”、“自我坎陷”等概念。他说:“由动态的成德之道德理性转为静态的成知识之观解理性……我们可以说是道德理性之自我坎陷(自我否定);经此坎陷,从动态转为静态,从无对转为有对,从践履上的直贯转为理解上的横列。在此一转中,观解理性之自性是与道德不相干的,它的架构表现以及其成果(即知识)亦是与道德不相干的。”(48)这里所说的“与道德不相干”,不过是“暂时与道德分开”,既然“观解理性”是由道德理性“自我坎陷”而来,它便终究为道德理性所涵摄。从尚未自我坎陷的道德理性到道德理性的自我坎陷,再到自我坎陷的扬弃,这是道德理性从开到合而自我丰富、扩充的过程。新儒学以近乎黑格尔的“正、反、合”的逻辑掩住了它为自己所提出的问题的悲剧性,然而,正是在这里,道德理性的泛化也清楚不过地露出了新儒家逻辑上的薄弱环节。
    在牟宗三看来,“创造之所以为创造的实义要从道德上见”,“道德性的‘创造性自觉’人格化就是上帝”,“上帝创造这个世界是由于上帝意欲这个世界;为什么意欲?因为爱这个世界;为什么爱而意欲?因为这个世界是最好的。如此说来创造性的原理还是Good,还是道德的。”(49)这可谓是新儒学的泛道德理性论的点睛之笔。Good固然是“道德”的,但Good并不尽于道德,它也涵盖着“真”、“美”、“幸福”等并不能为“道德”尽摄的价值。况且“创造”还须有相当的能力,否则它便不可能成为现实的或对象化的创造。牟宗三有鉴于康德,在“德”(道德)“福”(幸福)配称一致的意义上探求“圆善”(至善、圆满的善),但他不仅对“幸福”并不能从“道德”中开出——哪怕是曲折地开出——这一分疏有所忽略,而且他也忽略了“圆善”的真正可能诚然在于价值(GOOD)肯认的真切,也还在于为价值(GOOD)所导引却并不就是价值决断本身的“力量”的足够。

    五
    当代新儒学对道德理性的过重依托是儒学在可能的限度内的一种挣扎,这挣扎或可给予人们以这样的启示:既然“成德之教”或道德之学(亦即道德之“觉”)如康德所说,“并不是教人怎样求谋幸福的学说,乃是教人怎样配享幸福的学说”,(50)那末,我们便不必把对包括“幸福”价值在内的圆满的善的追求,悉托于所谓道德理性。儒学或儒家在中国“依理性通过实践以纯洁化一己之生命”(牟宗三语)的价值是不可磨灭的,当代新儒家一再向世人提撕这一点不仅在学术上功不可没,更是对文化的民族格局“生命化”的重要贡献。但儒学毕竟是需要作时代反省的,而且这反省并不能由新的圆通的诠释所替代,经由批判的反省而有所演革的“教”(教化),作为一种通着人生意义的终极关切的价值系统,把人生趣于高尚的道德价值贞定在“制约者”的地位依然是必要的,但这除开道德德目的重新厘定(例如“忠”,过去是用来维系人对人的隶属关系的,现在则正可以用于人与人的对列关系——人的相互忠诚),还需要把德性不能覆盖的其他价值(诸如美、真、幸福等)把握在涵养人性之全的恰当分际上。中国学人仍可以儒学为背景——因为道德价值虽不必对真、美、幸福等价值作寡头的独断的领属却仍可以在引导或相对制约的意义上被赋予“制约”其他价值的地位——因此使自己作为一个儒者而立于世界人文学术之林,但却不必执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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