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球化与本土化冲击下的儒家人文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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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8 3: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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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逐渐通过对自我的了解,扩展到对其他人的了解,对社会的了解,对人类和天道的了解,有极深刻的意蕴。
在东亚社会,这些价值如果不能够开发出来,我觉得不仅可惜,而且可悲。可以不可以这样说呢?如果公众智识分子能够参与社会,能够关切政治,又能够通过自己的体知来开发文化的资源,这是在座人人都可以做的工作。如果我们要做这项工作,我们应该了解到西方强势文明所导引出来的现代意识应有一种新的转化,譬如说市场经济是非常好的,但是我们不要使市场经济把我们的社会变成一个市场社会。经济可以有市场的效应,但是社会变成一个市场社会就是很大的悲剧。我们可以发展民主政治,但是民主政治和一种精致的文化价值和精神价值的开拓应该配套。假如只是发展民主政治,譬如台湾现在所发展的民主政治出现了金权黑道各方面的问题,那么这种民主政治的发展就不能为人文的精神资源创造条件,太可惜了。这是民主恶质化的情况,非改变,非转化不可。至于个人的自由、责任和忠恕之道的培育,和我们现在所了解的社会,特别是从比较文化学的角度来了解的社会,到底应该有哪一种参考的系数和资料?除了以先进的国家,如欧美各国,作为参照对象之外,我们为什么不把印度文化,马来文化,甚至原住民的文化,也作为我们参照的系数呢?
如果要开发文化中国的精神资源,我们学习的对象不应只局限在西欧、北美和日本几个高度工业化的社会。譬如像印度文化,如果我们开始了解印度文化,我们对我们自己的大乘佛教,对我们自己的道家道教,乃至有宗教性的儒学的理解,就可焕然一新。固然从科学技术、经济发展和政治发展来说,印度还不是最强势的文明,但印度文化有很多很丰富的精神资源,可以为我们所借镜,所参考。马来文化也如此。甚至原住民文化的文化,也应对我们有所启发。
我的结论是这样:为了经济资本的累积,我们不能够不同时注重社会资本的累积;为了科学技术的技能的发展,我们不能不同时注重文化能力的发展;为了培育智商,我们不能不同时注意道德理性的培养;为了发展物质条件,我们也不能够忽视精神价值。
这些工作,所有的公众智识分子,就是我们在座的每一位,都应该有责无旁贷的承诺。
我们都是启蒙心态的孩子
值得特别提出的是,现代东亚智识分子的存在境域中,有这样一个情况,就是西方的强势文明已经在我们的心灵结构中,不仅是根深蒂固,而且发挥了很多积极和消极的作用,我们完全不可能和它脱钩。这怎么说呢?特别是从18、19世纪以来,西方所发展的那个启蒙精神,也就是突出科学主义、实用主义、功能主义乃至物质主义的启蒙心态已经是我们文化心理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不仅如此,启蒙精神还有很多深刻的理念,仍是我们期待和追求的目标。现在我们所接触的利益领域,如民主政治、科学技术、大学教育、官僚制度、公民社会(包括主办这次座谈会的报业组织),都是从西方启蒙心态发展出来的现代制度。更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利益领域后面还有极深刻的,而且我们都认为可以普世化的价值,譬如自由、平等、人权、民主、科学和法制。所以,我们都是启蒙心态的孩子,我们或多或少或自觉或不自觉都是启蒙心态的信仰者和实行者。
但是这个西方强势的启蒙心态,当它来到中华大地,来到东亚的时候,又是伴随着西方的霸权政治,伴随着浮士德的掠夺精神而来的,因此它又具有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狰狞面貌。同时,现在人类所面临的困境,譬如说生态环境的破坏,社会解体,就是从家庭一直到全球社群各层次的解体,虽然说地球村已经出现,但地球村的出现并不意味着人类社群的整合,正好相反,分歧,甚至歧视,异化的情况却越来越严峻。具有反讽含义的是,地球村的出现,各种社群之间的冲突矛盾竟更加严峻,甚至对个人也有一种很强烈的异化感。伯格(PeterBerger),一位在波士顿大学任教的社会学家,曾亲口对我说,“没有异化就没有自由”。我相信这个说法。如果一个人对其他的人,对社会没有异化感,他既不可能充分发展他独立自主的人格,也不可能充分体现他的自由。但是,只有异化,只感觉到异化,只能履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信念,那么人就会变成一个孤立绝缘的个体,社会也就成为狼吃狼,人吃人的悲剧社会,乃至人伦世界的消解。刚才提到的科学、实用、功能和物质主义,都是凡俗化的象征,对人伦世界中的神圣性起着消解的作用。在这种霍布斯所谓全面各自抗争的世界,要想搭第四座桥,要想培育有顶峰经验的人物,根本不可能。在当代西方文化中强调异化,如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反潮流,也就是对以市场经济为代表的主流文化的抗议。面对这一情况,我们如何加以选择,怎样调动自己的文化资源来加以选择,就成为严肃的理论和实践的课题。
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才是廓然大公
启蒙心态是一种以人类为中心的思想。儒家的人文精神却不同,它基本上并不是以人为中心的思想,至少不是人类中心主义,而是一种涵盖性的人文精神。儒家的涵盖性人文精神,是通过一个层层限定,层层破除限定的方式,一种辩证的方式,来展现个人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就是“公”和“私”的关系。如果从儒家传统来理解,特别是宋明儒学所突出的人文价值来看,“公”和“私”的关系是一个复杂的对应关系。我个人是“私”,面对我的家庭,家是“公”,假如我不是完全自私自利,也要照顾家人,我就能从“私”提升到“公”;家庭是“私”,面对一个更大的族群,就是“公”,如果我只是为自己的家庭创造好的条件,而不顾及更大的族群,我仅只是表现出家族之“私”;族群是“私”,更宽广的社会是“公”,如果我只是注重我的族群,譬如说凡是姓杜的我都很照顾,否则我就不理会他们。这个就不是儒家伦理,而是黑手党伦理。如果从家庭、族群,再扩展到更大的社会,这才是“公”,但是社会不管多大,譬如说整个新加坡社会,或者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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