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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国际汉学的趋势与偏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8 3:05:35
则由法国新史学运动大师白尔(Henri Berr)主编的"人类演化丛书"出版。白氏倡导综合史学,同人多为《社会学年刊》的合作者,可以说是影响本世纪史学最大的法国年鉴学派的源头之一。因此杨、王二人均预言葛兰言所开创的社会学派,将起而取代语文学派成为西方汉学的代表。

  与伯希和、高本汉、马伯乐等人久为中国学者所称道的情形相反,葛兰言以社会学方法解析中国古史的创新,在中国本土却长时间反应平平。1929年其《中国上古文明论》出版后,更引起强烈批评。1931年,丁文江在英文《中国社会及政治学报》(The Chinese Social and Political Science)第15卷第2期发表长篇评论,对葛兰言的著作乃至人品予以严厉抨击和讽刺。丁氏虽不是史学专家,但是地质学家兼通文化人类学,对中国上古史颇有研究,而且此文如果不是与傅斯年等人讨论的结果,至少写作过程中得到后者在文献等方面的帮助。后来傅斯年称赞道:"凡外国人抹杀了中国的事实而加菲薄,他总奋起抵抗,……论学如他评葛兰内的文,都是很有精彩的。" 可见此文代表当时中国史学主流派的观点。王静如说葛的"观念很有些和国内大学者意见不同",或即指此。此后直到1939年,杨  才在英文《燕京社会学界》(Yenching Journal of Social Studies)撰文介绍葛氏的学历师承方法,并对丁文江的批评有所回应。1940年代,杨  又在北京的中文《社会科学季刊》连载内容更为详尽的《葛兰言研究导论》。王静如于1943年在北京中法汉学研究所演讲《二十世纪之法国汉学及其对于中国学术之影响》,也重点介绍了葛兰言的学术方法。但是代辩诸文发表于日本占领时期,与大后方的学术联系基本隔绝,远不及丁文的影响深远。所以杨  不无认真地称葛兰言之名不显于中国,是不幸遇到了丁文江这样的对手。 

  个人的作用还应乎时势。中国学术界对葛兰言感到生疏,除了他后来不到中国,与中国学者缺少联络,著作译成中英文的少而且晚,以及治学方法与中国新旧两派史学家和国学家俱不相合,而中国的社会学者对于国学和西洋汉学一向不大注意,不能打通之外, 更重要的还在于其方法与中国史学的特性不尽吻合。此点于近代以来中外学术的相互关系至为重要。

  在欧洲,社会科学兴起于社会发展造成传统的人文方法力所不及之际,如与战后史学变化密切相关的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若干分支,主要由研究已殁的上古社会和尚存的初民社会生成。传统人文学科尤其是历史学,以文献研究为主,辅以其他手段,目的仍在更好地通过文献研究历史。此一特征,中外一律,而中国尤为突出。因为中国有始终一贯的文字文化,保存传播的技术手段又相对发达,文献的留存极为丰富广泛。这不仅造成中国学术传统中史学特盛的局面,而且竟能影响近代新兴学科的引进发展。考古学长期以发现和印证文献为要项,文化研究则多由文史哲学界兼祧,与欧美各国反差明显,也令行内人莫名所以。 葛兰言的趋新尝试,同样受此制约。当时"法兰西史学界颇有欲以社会背景之研讨代替旧派之著重个人心理之解释者" ,葛氏因此想以欧洲封建社会为研究对象,后发现史料不足,才转学中文,"因为中国文化乃世界文化中最古老并最富有连续性",适宜此类课题。可见其问题意识来自法国本身的历史研究个人心理解释法已经发挥到极致。而欧洲汉学界包括成就最高的巴黎学派,只有极少数人开始进入中国文史学的"个人心理之解释"阶段,如沙畹对《史记》的看法。同时,葛兰言所属的法国社会学派的社会学并非一般而言,"反而与我们所叫做的民族学或文化人类学,颇为相近。"其"社会学分析法在骨子里,原是一种实际调查与田野研究的方法。" 葛氏曾主张以中国的乡村文化为中心,并选择受都市文化影响最少,最能保存旧日文化形态(如河南郑州一带)的一个乡村为研究对象。如果照此而行,他得到公认的机会可能更大。后来费孝通即首先避开文献的困扰,开创乡土社会研究的先例,然后回头再适应中国学术,结合文献解释皇权与绅权。葛兰言却将社会分析即对社会事实的分析直接用于历史研究,尽管他对从文献中发现史实已经十分慎重,在史家看来依然破绽百出。 

  丁文江的批评与杨  等人的辩护,分歧的关键在于如何看待方法与文献的关系,即以发现事实为目的的葛氏新法,是否有助于正确地从文献中发现事实。前者指责葛兰言对文献误引错解,所称事实并非历史真相,因而怀疑其方法的适用性;后者则由介绍方法而阐明其发现事实的不同路径以及事实的不同类型。两相比较,丁文江确有误会方法之处,但所指出的事实真伪问题,并未得到正面解答。葛兰言不重视文献的真伪,而重视传说,认为文献所出时代或者较晚,所记载的传说(事实)却很古。这显然并非一概而论的通则。依据丁文江的批评,葛著至少有三类错误不容置辩:一、将理想误认为事实,如以男女分隔制为古代普遍实行,殊不知只是儒家的理念。二、误读文献而得出与自己方法相合的错误事实观念。三、先入为主地曲意取证,尤其认为《诗经》尽属农民青年男女唱和。事实一错,立论根据全失,用以发现事实的方法自然无效。所以王静如也不能不承认:"顾此失彼之事亦不能避免,故葛氏书中亦颇多误点。惟氏所用法,方在开始,史语方法训练或有未精。然如继起之人,能有沙、伯史语方法之深刻,再有葛氏社会学法之通达,则其著作必如葛氏诸书之言理持故左右逢源,且无葛氏之小訾,则混圆如一,自然颠扑不破了。" 

  照代辩者之见,似乎沙畹、伯希和等人不能出大著作是为方法所囿。此节大有商讨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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