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方诠释学诠释重心的转换及其合理走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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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8 3: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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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所处的言谈情境(包括特定的环境、手势、表情等)的直接限制,通常具有较为确定的含义,而以书写形式固定下来的文本却逸离了特定的言谈情境,摆脱了直接指称的限制,它的意义也从既定的对话关系中释放出来,转化成了一种有待于实现的可能性,并因此具有了不确定性。 最后,利科尔得出结论说,文本本身才应该是诠释学关注的主题,借助于对文本的关注可以克服先前两种诠释学路向的弊端。他指出:“因为,如果诠释学的主要关注不是揭示隐藏在文本之后的意图,而是展示文本面前的世界,那么真正的自我理解正如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所想说的,乃是某种可以由‘文本的内容’所指导的东西。与文本世界的关系取代了与作者的主观性的关系,同时读者的主观性问题也被取代了。”[15](P467)这样,不仅真正属于文本自身的客观性得到了尊重,同时,读者的主观性也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充分认识利科尔的“文本中心论”思想的积极意义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它为推进诠释学的发展作出了建设性的尝试,也提供了有益的启迪。 诠释学意义上的理解涉及到文本、作者和读者诸要素之间的多重关系,而文本作为作者和读者发生超时空联系的中介,实际上处于理解活动的中心。一方面,文本是作者表达自己意图的媒介,是一种在一定程度上寄托着作者主观心理期待的客观化作品;另一方面,文本又是读者理解活动指向的对象,正是通过对文本的解读,读者才得以实现自身历史性与作者历史性之间的超时空交接,让有关过去的真理融入到现时态生活之中,创生出文本的当代意义。离开了文本这个“作品”,作者无从表达自身对生活的体验,也无从寄托自身的主观心理期待;同样,离开了文本这个“对象”,读者的理解活动也无从展开,当然也就谈不上什么文本的当代意义的创生了。所以,文本的形成是作者主观意图赖以表达的客观化方式,文本的解读则是文本意义得以生成的必要前提,在作者 、文本和读者三者关系的展开中实现的理解活动是围绕着“文本”这个中心的。在这层 意义上看,“文本中心论”是言之有据的。 同时,从“文本中心论”出发,强化文本在理解中的中心地位,我们就可能克服以往的“作者中心论”和“读者中心论”的片面性,进一步完善诠释学理论。强化文本的中心地位,有利于实现理解问题上本体论视角和认识论视角的统一,使诠释学的理解理论 更趋全面和完善;有助于克服以往“读者中心论”的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弊端;有助于 克服“作者中心论”的绝对客观主义弊端。 总体而言,“文本中心论”为实现理解问题上绝对性和相对性、客观性和主观性的辩证统一提供了依据。从“文本中心论”的思路来看,作者、文本、读者三者之间的关系以“文本”为中心实现了两个环节上的主观性与客观性之统一:在文本的形成环节,作者意图的主观性和文本含义的客观性之统一;在文本的解读环节,文本含义的客观性和读者视界的主观性之统一。作者和读者这两种主体性的存在物借助于文本的媒介作用而相互连接和沟通,传统得到延续,历史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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