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代汉语语法元理论研究述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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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8 3:0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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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至于到底语法中该不该有这样的造句规则,那就要由语法规则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决定。颠扑不破的真理 是,语法规则系统简明,词典和构词法部分就复杂;词典和构词法部分简明,语法规则系统就复杂。一句话, 语法大词典小,词典大语法小。何去何从要由实际需要决定,没有绝对的结论。不过就汉语而言,过去朝大语 法方向发展,今后可以试验一下走小语法的路子。原则如此,具体方案此处不讨论。 3 在语法中谈词类 3.1 词类和语法规则的关系 如果一条语法规则只管生成一个具体的句子,例如规则A只管把“鸟”和“飞”合成“鸟飞”,规则B只 管把“狗”和“叫”合成“狗叫”,那么语法中就不会出现词类的概念。事实上造句规则的一般形式是 2)R:{a,b}→ab 这里规则的输入a和b都代表着一批词,这样a和b就分别定义了一个词的集合。要使用这条规则,就必 须知道a包括哪些词,b包括哪些词。除了极个别的情况,造句规则中不会出现具体的词。这表明语法中的词 类是由造句规则定义的。语法中可以包括许多造句规则,它们也就可以定义许多类词。然而一部可以操作的语 法,其造句规则不会无限多。 由2)可知,在ab中两个成分a和b具有一种组合关系,这可说是由规则R定义了组合关系。组合关系 既跟规则的形式合成法则有关,又跟规则的意义合成法则有关。若干造句规则R[,1],R[,2],…, R[,n]等可以分别定义组合关系r[,1],r[,2],…r[,n]。显然,如果一部语法可以操作 ,它的规则系统所定义的组合关系总数n就不会是无限大。但是n的数目可多可少,也有相当的伸缩余地。例 如“我的书”、“老张的书”、“漂亮的书”、“买的书”、“老张买的书”、“这本书的出版”等,既可以 说是代表六种不同的组合关系,也可以概括为一种定中关系,即: 3)定语+中心语→定中关系短语 这表明造句规则所确定的组合关系有层次性,若干较小的组合关系有可能归并为一种较大的组合关系。 其次,造句规则所反映的组合关系跟规则的意义合成法则密切相关。例如当a=木头、b=桌子时,由2 )生成 4){木头,桌子}→木头桌子 形式合成法则看起来是一条,但意义合成法则却有两条。因为“木头桌子”有两种不同的意义,一种意义 是“木头和桌子”,另一种意义是“木头制成的桌子”。由于我们要求语法规则包含形式合成和意义合成两个 部分,所以上述规则的形式合成法则是 {名词,名词}→名·名组合意义合成法则却可能是 i 词语[,1]+词语[,2]→并列组合 ii 定语+中心语→定中短语所以这条规则实质是两条规则,第一条规则定义了并列关系,第二条规则 定义了定中关系。 现在问题是在用词组成句子,或者把句子分解为词的过程中,使用的那些规则(Ⅰ)到底定义了哪些组合 关系;(Ⅱ)按照概括程度的不同,那些组合关系可以排列成怎样的一个层次系统;(Ⅲ)最重要的必不可少 的组合关系是哪些。 3.2 句子成分决定词类 尽管目前有多种语法模型,但是从本质上看,它们仍然以传统的几种主要语法关系为基础,所谓语法关系 也就是这里所说的组合关系。 在传统语法中,语法关系对应着句子成分。由主要语法关系所定义的句子成分是主语、谓语、宾语、定语 、状语和补语等,所以在传统语法中句子就是由这些句子成分组成的。使用结构主义的直接成分分析法分析句 子,得出的各个片断一般也不外乎这些成分。 我们分析句子的组成方式时,只要是把句子分解为若干片断,然后根据它们的组合关系把它们归纳为有限 的几种类型,说句子就是由那些类型的成分组成的,那么不管我们怎样归纳句子成分,也不管把句子成分归纳 为几种类型,我们都是肯定下列命题: 5)句子是由若干种句子成分组成的[(3)] 只要我们肯定5),那么就有6): 6)词在句子中或者单独充当某种句子成分,或者与其他词组合起来充当某种句子成分这表明所谓用词造 句实际是用词造句子成分。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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