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国的发展与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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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8 3:0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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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组织委员会、政府间机构谈判委员会、跨国公司委员会和人类居住委员会;5个经济区域委员会:欧洲经济委员会、拉丁美洲经济委员会、非洲经济委员会、西亚经济委员会和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委员会;以及其他各种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的机构,如1953年成立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1964年的联合国发展计划委员会,1971年的科技发展委员会等。 联合国各种辅助机关的作用、组织形式、职权范围与活动程序等,差别甚大。各主要机关对其所设立的辅助机关的组织结构与职能,亦可随时加以变更或终止。总体看来,随着联合国活动范围日益扩大,辅助机关的设立一直呈不断扩展的趋势。 联合国的第三类机关是联合国专门机构(the Specialized Agencies of the UnitedNations)和其他类似组织。与前两类机构不同,联合国专门机构及其他类似组织并非联合国本身的直接下属机构,而是根据《宪章》有关规定被纳入联合国体系的一类比较特殊的专门性国际组织。目前,这类组织已发展到18个。它们是:(1)国际电信联盟;(2)国际劳工组织;(3)世界卫生组织;(4)世界气象组织;(5)世界知识产权组织;(6)国际货币基金组织;(7)国际复兴开发银行;(8)国际开发协会;(9)国际金融公司;(10)万国邮政联盟;(11)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12)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13)国际民用航空组织;(14)国际海事组织;(15)国际农业发展基金;(16)国际原子能机构;(17)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18)世界贸易组织。(注:有关国际原子能机构和世界贸易组织与联合国的关系,请参见江国青:《联合国专门机构法律制度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5-46页。) 联合国专门机构是联合国组织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从法律结构上来看,它们与联合国并非隶属关系。这些专门机构有各自的成员国、基本章程、组织结构、议事日程、经费来源及工作总部。但是,根据联合国与各专门机构签订的“关系协定”(relationship agreement),它们应通过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同联合国在工作上保持相互配合与联系。它们与联合国之间得互派代表出席对方的会议,经请求时,互相把议事项目列入会议议程;彼此交换文件与情报。此外,各专门机构还定期向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提交工作报告,经社理事会有权对其工作提出建议并协调其活动。事实上,联合国根据有关规定而开展的国际经济与社会合作方面的活动,大部分是由这些专门机构作为执行机关来完成的。 (三)联合国职权范围的扩大 一般而言,国际组织的职权受其基本文件的制约,即国际组织只能在其组织章程所明确规定的职权范围之内进行活动。联合国作为一个一般性组织,是一个有史以来最大的、最有影响的国际组织。根据《宪章》第一条规定,联合国有四项宗旨:(1)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2)发展各国间的友好关系;(3)促进国际合作;(4)协调各国行动。可见,联合国的职权范围是相当广泛的。本文所述联合国职权的演变与扩大并不意味着联合国逾越其基本文件的规定,而主要是指它在《宪章》授权范围之内所从事的活动越来越多,职能日益广泛。 从联合国半个多世纪的历程来看,联合国组织的活动重心无时不在受世界风云的影响而产生一系列发展和变化。联合国成立初期,人们似乎习惯于认为联合国只是一个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政治性国际组织。这是因为战后仍然动荡的世界局势,联合国的工作重点主要集中在如何建立一个稳定的世界秩序,以实现其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目标。 到了60年代,国际关系呈现出新的变化。其中最突出的是一大批新独立国家登上了国际舞台。这一变化不但使联合国在结构上发生了很大改变,而且也使该组织的活动重心和范围有了明显的变化和扩展。1961年,联合国大会决定以60年代为第一个“联合国发展十年”,并号召全体会员国团结一致,坚持努力,冲破至今依然使世界上许多地区受到折磨的贫穷、饥饿、愚昧和疾病的循环。广大发展中国家以此为契机,在联合国发挥其数量优势,并利用大会这个讲坛,提出一些要求,旨在改变其政治独立后,在经济上仍得不到发展,在科学技术上落后和在政治上被歧视的地位。从而使得一些诸如种族平等、经济与社会发展、文化教育、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问题,在联合国开始受到重视。 1974年4月,联合国大会首次召开讨论国际经济的第6届特别会议。会议把注意力特别集中于原料与发展问题,最后通过了77国集团起草的“关于建立新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和“行动纲领”两个重要文件。1974年12月,大会又通过了依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大会制定的《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联合国所开展的在国际经济领域中的活动在70年代进入了高潮。 80年代以后,联合国的活动范围又有一些新的变化。随着苏联和一些东欧国家解体和冷战的结束,联合国一方面加强了其在处理一些地区性政治、安全和经济问题上的职能,特别是在维持和平行动方面的职能,同时也在裁军、国际人权、国际环境保护、世界人口、人道主义援助、毒品控制、反恐怖主义、国际司法等领域进一步开展活动。今天,联合国的职权范围,可以说是上至外层空间,下到海床洋底,包括生老病死等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与此相关,联合国及其各机关的官员和工作人员已由成立之初的2000多人增加到3万多人;联合国一年的正常预算也从1945年的不到2000万美元增加到现在的约13亿美元。(注:See Leon Gordenker,'UN at 50:institutional development',in Inemational&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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