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论民族因素对苏联调停三区革命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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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8 3: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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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报告中说:“破坏中国完整的运动将给协约国以口实,实现其将中国置于国际监督之下的夙愿,这意味着中国彻底地被国际资本奴役。”其二,纳措夫认为,新疆超前的、无组织的武装斗争“势必使我方冒提供切实的武装援助之风险,可能会有损于我们在全中国范围内的外交工作:因为国际外交界无疑会利用类似的机会在中国公众中进行反苏宣传。”14以上为数众多的报告,特别是类似于上引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和外贸人民委员部的报告和纳措夫的报告对苏联最高领导人做出对新疆的决 &nb sp; 策起了重大作用。另一方面,从十月革命胜利时起,中国新疆当局的领导人都坚持执行对苏联的友好政策,也为苏联最高领导保持与新疆的稳定的关系创造了条件。1927年2月17日,俄共(布)中央政治局听取了泽连斯基和卡拉汉(当时任苏俄外交人民委员部副人民委员,负责对华事务)的报告后,就在新疆开展革命工作问题做出了“特别决定”,结束了关于是否在新疆举行革命的争论。决定说: “1、未与联共(布)中央中亚局具体商定人选,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部不得派出维吾尔族工作人员。2、建议国家政治保安总局采取措施取缔武器交易并防止维吾尔族武装人员穿越我国国界进入新疆。3、建议中亚局和哈萨克边区党委重新审查维吾尔族分部(由维吾尔族党员组成的俄共基层组织)的组织人员构成,不允许参与新疆维吾尔运动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4、责成贸易人民委员部吸收中亚团体参与制定活跃和加强苏联与新疆的经济联系的措施。5、认为促使新疆或该省的一部分脱离中国的任何活动或鼓动都是极为有害的和不能容许的。”15从此 ,维族联共(布)党员和维族红军军人以及苏联武器弹药一律禁止进入新疆,共产国际在新疆的活动受到严格限制,苏联对新疆的贸易更加顺畅的发展(联共(布)中央政治局根据新疆方面的投诉,责令苏联外贸部门,改变拖拉对新疆供货,扣押新疆商人的货物等违规做法),至于关于鼓吹新疆独立等割裂新疆宣传,更受到严格禁止。 这次政治局会议的决定,使苏联对新疆的基本政策稳定了下来。经过实践中的充实发展,这一基本政策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点:1、不搞新疆独立,维护中国领土完整;2、不管新疆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如何,都与新疆省政权打交道(“向着汉人” ),不与地方民族势力打交道(“不向着穆斯林” );3、只要新疆地方政权不反苏,执行对苏友好睦邻政策,就积极与其发展经贸关系,支持这个政权存在。由于苏联多年坚持,于是这些内容形成了苏联对新疆的传统政策。 统治新疆的中国军阀们也深明苏联对新疆政策的奥妙。从杨增新时代(1912---1928)起,金树仁、盛世才等新疆统治者基本上执行两大政策:对内,承认中央政府,不打独立旗号,以取得中央政府的正式任命,亦即取得统治新疆各族人民的合法性;同时尽量排斥中央势力进入新疆,保持新疆半独立状态,以维持其独裁统治。对外,亦即对苏联实行亲善友好的政策,以取得苏联在政治上的支持和经济上的援助,维持新疆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这样,新疆当局与苏联就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相互依存关系——苏联为中亚地区的稳定需要新疆局势稳定,新疆当局要维持自己的统治,就必须稳定新疆局势,而要稳定新疆局势,就必须执行对苏友好政策。正是这种相互依存关系,使苏联对新疆的传统政策经受住了几次严峻考验。 第一次考验是发生在20年代末中苏关系全面危机时期。1928年蒋介石取得全国政权。他的上台,与苏联在北伐战争中对国民党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的全面支援是分不开的。但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屠杀共产党,驱逐苏联顾问,断绝与苏联的一切联系。但当时的新疆省长兼督军杨增新不顾中央的命令,坚持维持对苏友好政策。苏联也没有以中国中央政府的对苏联的态度而改变其对新疆的政策,即使是在1929年中东路事件白热化阶段,苏联驻新疆的所有外事机构,都收到外交人民委员部的命令:苏联对新疆关系要“维持原状”。16苏联有关机构严格遵守命令。这样,在中国中央政府处于对苏关系极度恶化的情况下,而在新疆一隅却维持着同苏联的友好关系。这次考验说明,只要苏联在新疆的特殊利益得到维护,它并不理会中国中央政府对其态度如何,照样维持与新疆的传统关系。 第二次考验,也是最严峻的考验,是1931年新疆发生的哈密事变17,和由此引发的泛突厥主义的大泛滥——喀什成立了一个“东突厥斯坦共和国”。当时各族人民武装起义的烽火几乎遍及全疆,起义者曾控制了新疆80%的土地。由于苏联一直宣传自己是一切被压迫民族的天然盟友,新疆起义各族与苏联中亚地区各族又大多属于同一个民族,一些起义者很自然地把乞援的目光投向了苏联,要求苏联给予实际的援助。起义领导人之一、曾留学苏联、并与共产国际有密切接触的尼扎梅金就曾向苏联驻喀什总领馆提出从苏联购买武器的请求,但遭到断然拒绝。18当时,正如在20年代所发生的情况那样,联共(布)和共产国际的一些思想激进的负责干部,特别积极地要求苏联当局站在起义者一边,就势在新疆推进社会主义革命。1931年9月驻塔什干共产国际代表多尔夫通知共产国际东方书记处说:联共(布)中亚局书记鲍曼认为,新疆的起义“具有民族解放运动的性质”,“因此我们应当帮助这次运动,应在新疆开展积极的革命工作”,鲍曼还指出,“军事工作者和国家政治保安局的工作人员坚定不移地反对帮助汉人镇压起义”。19共产国际东方书记处还向共产国际政治委员会提交报告,建议在新疆和甘肃开展革命工作,并依靠农民和城市劳动者建立革命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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