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中心 | 论文中心 | 党团资料 |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
广告载入中...
您现在的位置: 126范文网 >> 论文中心 >> 社科论文 >> 法律伦理 >> 正文 今天是: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法律事务在农发行业务经…
银行内控管理与风险防范…
对国库资金风险防范的探…
国库资金风险及防范化解…
国库资金风险防范化解措…
国库资金风险的表现形式…
国库风险极其防范措施
网络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
论防范处置信访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对策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因特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9 16:23:02
  坚持依法办理信访的原则。信仿工作人员要把握好“依法上访、违法追究、畅通渠道、听取民意、排忧解难”的原则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站在“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高度,认真受理和依法办理信访举报问题。对群众反映合理合法、应尽快解决而且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抓紧解决;对合情但不合理或政策不允许的问题,要讲明政策,疏导群众;对政策不明确的问题,要积极向上反映情况,及时答复群众;对个别有意破坏社会稳定的人要予以揭露,依法处理。对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等采取过激做法的扰乱信访秩序行为,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点信访问题实行公开处理制度。在新形势下人民内部尽管有各种各样的矛盾,但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我们要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利益,使群众关心改革、支持改革,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眼前与长远的利益关系,勇于承担改革给自己带来的暂时困难,这是各级组织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应遵循的原则。要赋予群众“参与权”,对经多次做工作、上访人始终不满意而容易导致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重点信访举报问题,可以采取进行公开听证的形式,适时召开听证会,邀请法律工作者、群众代表和相关单位负责人集体“会诊”,参与“会诊”的群众,有权就相关法律政策问题提出质询,有权对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提出建议,从而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改革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双方沟通,增进了解和信任,共同搞好工作,做到强根固本。

  对重点信访进行预防预测。群体突发事件是偶然现象,但也是一些单位内部矛盾和社会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因此突发事件也具有必然性和警示性,信访举报工作的重点、重心应当前移,建立并认真贯彻执行定期下访制度,深入群众信访活跃的重点基层、重点村庄、重点企业、重点上访对象,特殊群体等进行调查综合分析,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特别是农村土地征用的权属纠纷,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交通秩序等突出问题,利益关系出现磨擦时,必然会对稳定带来一定的影响。要及时抓住、抓准,并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尽快化解各种可能导致群体突发事件的矛盾。要加强对重点信访的预防预测,定期排查信访重点户,在重大决策出台后和重要节日、会议、活动、重点工程开工前,都要认真排查可能发生越级上访的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积极采取措施化解矛盾,加以防范,特别要注意发现集体访、越级访和异常访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劝阻、早解决。要树立查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意识,通过对信访苗头性问题的及时发现和处理,最大限度地控制越级访、集体访的发生,杜绝异常访。对于信访老户,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排查,明确纪委领导挂牌督办,实行定领导、定责任单位、定包保责任人、定结案时间,包问题解决的“四定一包”责任制,确保信访老户明显减少。

  完善快速排查调处机制。要严格重要信访信息报送制度,重大事件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党委、政府要坚持每月排查信访问题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各有关部门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要事先掌握情况,制定预案。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党政领导要亲自出面接待,靠前指挥,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并组织工作组及时进行专题调查处理,以减少重复访、越级访的发生。凡发生到省和去京的集体访,发生地的领导事后要实行包干负责,限时解决。

  实行倒查责任追究制。着力防范和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严肃查处引发群体性事件产生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建立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对那些由于工作失职、激化矛盾,造成群众越级访、重复群体性上访事件或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对已查结的重大、敏感、群众反映强烈的群体性事件可由纪检监察机关实行逆向回查,组成专案组,从查处结果、办案过程、上访经历、直至追溯上访原因进行逐层调查。对查处结果错误事实的认定进行论证,看是否存在定性量纪不准的问题;对处分决定在执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看是否存在落实不到位现象;在办案过程中,看办案人员是否存在查办不力、徇私舞弊现象。对调查事实不清、处理不到位的,要求查办人员重新调查补证;对失职、渎职造成越级上访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恶意制造事端影响社会稳定的,进行严肃查处。对不属纪检监察业务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职能,加强与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通过组织召开信访联席会议等形式,通报信访情况,整合信访资源,协调解决信访问题。

  三、把握信访正确导向,提高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化解能力

  在防范和处置信访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同时,要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群体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是各级组织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解决问题的关键。对群体反映的意愿和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实事求是地反映给有关部门,热心帮助群众解决各种实际困难问题。对群众存在的实际困难,要尽量帮助解决;对已达成协议的问题,要监督有关部门履行兑现;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逐步解决。对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和违反国家政策法令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

  建立信访网络强警机制。群体突发事件的发生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萌芽到发展继而暴发的过程。要预防事件的发生,必须畅通信息渠道,建立信访责任组织网络,对一些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形成网络强警机制。这个机制建立是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上,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等工作信息网络。出现问题的苗头时,通过这个工作网络及时发现,及时反映,及时化解。责任网络要对本单位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和热点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群众承受能力和可能出现突发性的苗头,超前做好苗头性的工作,从根本上预防矛盾的产生。随时掌握预防突发事件的主动权,通过自下而上信息网络和各种渠道,及时发现诱发不稳定因素,对引发激化矛盾的事件进行及时疏导和解决,避免矛盾扩大,保持社会的稳定。我们就能变被动为主动,使大量的矛盾在基层得到解决,化解在萌芽状态中。

  强化政策宣传和教育疏导。广泛深入地对广大群众进行形势教育,让群众了解国家的政策,农村、企业经营状况,改革措施等,使他们全面了解当前的形势,正确对待所面临的困境,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到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上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当前有部分群众对涉及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有想法,有抵触情绪,各职能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正确处理“三者利益”关系,不断增强群众的改革意识的心理承受能力,自觉做到不参与各种激化矛盾的行为和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同时,强化民主监督管理,实行政务、村务、企务公开,把群众职工关注的“热点”、发展的“难点”,廉政的关键点作为公开的内容,诚心诚意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真正让职工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从而保持和稳定党群关系,准确掌握群体突发事件的思想脉搏,通过加强引导,把职工群众的智慧转化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动力,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群体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上一页  [1] [2] 

加入网摘:365Key  | 新浪ViVi  | 和讯网摘  | 天极网摘  | POCO网摘 |百度网摘|      文章录入:wm326    责任编辑:wm326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