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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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Interne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9 0:0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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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费收缴制度 (一)各党支部(总支)要把党员按规定缴纳党费作为增强党员组织观念、提高党员政治觉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缴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之一。要通过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形式,经常对党员进行教育,提高对缴纳党费重要意义的认识和缴纳党费自觉性。 (二)每月发放工资时,每个党员要主动按照规定比例向党小组长缴纳党费;党小组长把每个党员的工资数与缴纳党费数如实地填写到《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生活证》上,收齐后交给支部组织委员;组织委员把各党小组的党费汇总后及时上缴局政治工作部;政治工作部的组织干事要做到:应交、实交人数与应交、实交金额相对照,核实后,开出党费收据;在调整工资后,局政治工作部应及时通知各支部按新的工资比例收缴党费。 (三)各党支部组织委员每年年终要向大会公布一年来收缴党费情况和党费收据,对缴纳党费好的党小组与党员进行表扬,对个别不按照规定时间和比例缴纳党费的党员提出批评,对存在的问题要明确提出改正意见。 (四)局政治工作部要向党代会报告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按照规定,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把上季度所收党费总额的50%上交市委组织部。 二、党费使用、管理制度 (一)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党费专帐,实行新帐本。 (二)要严格按照中组部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党费,用于对全体党员有益的事业上: 1、教育训练党员费用的补充开支; 2、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必要的业务学习资料及订阅党员读物费用的开支; 3、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费用的部分开支; 4、对有特殊困难的党员给予适当救济所需费用的开支。 (三)使用党费要严格审批手续,一般项目开支要经局政治工作部主任批准,大的项目开支要经党委主管领导签字。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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